對于低速電動車,發改委和工信部不給其“準生證”,市場卻以200%年增速野蠻成長,且國家層面并未出臺任何低速電動車的生產禁令;雖然不能上牌,但一些地方政府允許其作為非機動車輛上路,即便是不允許其上路的地區,低速電動車亦大都暢行無阻。低速電動車,“曖昧”的存在于政策與市場之間。
“熱市場”叫板“冷政策”
低速電動車從誕生之日起,“遲早將被淘汰”的聲音就不絕于耳。
自2008年國內較大規模出現低速電動車以來,國家就一直否認其“汽車”身份。2012年國務院發布《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年)》,強調“低速電動車不屬于新能源汽車”,因為其“無法達到機動車安全標準,不具備對于新能源核心技術的支持”。
2012年7月1日,國家正式實施《純電動乘用車技術條件》,按該《條件》規定,所謂“電動汽車”應當符合“5座以下,純電動,最高車速不低于每小時80公里,續駛里程大于80公里”等要求,并且要達到車輛安全、質量分配、加速性能、爬坡性能、低溫性能等方面的技術指標。低速電動車的“身份”顯然很難與之吻合。盡管此后有生產廠家避“低速”之諱將產品更名為“微型電動汽車”或“小型電動汽車”,但至今沒有獲得國家生產許可,更沒納入工信部《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目錄,因而仍舊不能獲準上牌上路。
日前,國家發改委結束了《新建純電動乘用車生產企業投資項目和生產準入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的意見征集,特別強調“純電動乘用車”是指“純電動和串聯式混合動力(增程式)乘用車”。業內認為,低速電動車仍被拒之門外。國家發改委產業協調司吳衛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從法律層面講,中國機動車分支中沒有低速電動車這一車型”。國家發改委產業協調司機械裝備處處長李鋼亦表示,低速電動車不在新能源汽車之列,屬于遲早被淘汰的違法產品。
面對政策的“無情拒絕”,低速電動車行業不僅沒有偃旗息鼓,反而“越挫越勇”。
據統計,近年來,低速電動車以每年200%的增幅“擴容”,全國較具規模的低速電動車生產企業已達數百家之多,穿梭于大街小巷的“野狗”數量更是有百萬之巨,數倍于國家力推的“正牌”新能源汽車銷量。
低速電動車為何能夠“逆勢而上”?業內人士將其歸功于“強勁的市場需求”和“極低的技術門檻”,并提出質疑:為什么“市場需要的低速電動車,政府卻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