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召開,定調2016年是十三五開局之年,也是推進結構性改革的攻堅之年,強調去產能、去庫存、去杠桿、降成本、補短板五大任務。五大任務中產能去化居首,提出破產和再就業彰顯決心,通過資本市場配合多兼并重組。
1)政策針對的產能過剩行業有哪些?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船舶行業產能嚴重過剩,工信部公布工業行業淘汰落后和過剩產能企業名單,鋼鐵、水泥、電解鋁等行業一直重點提及,而光伏和風電被移出產能過剩行業。
2)去產能的歷史過程。第一階段:2006年至2009年,加快推進產能過剩行業結構調整時期。第二階段:2009年至2012年,進一步加大力度淘汰落后產能時期。第三階段:2013年至2015年,國家鐵腕清理嚴重過剩產能時期。第四階段:2015年11月起,淘汰“僵尸企業”供給側改革時期。
3)化解產能的主要方式。國務院出臺綱領性的指導意見,各地區、各部門具體落實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各項工作。推出多項化解產能過剩的政策措施,包括實施產能等量或減量置換,嚴禁新增產能,支持優勢企業兼并、收購、重組落后產能企業等措施強力遏制產能過剩行業盲目擴張,以及價格手段等。
4)去產能的效果。淘汰落后和過剩產能的國家總體目標均完成或超額完成,個別省份未完成。國家化解產能的目標任務雖完成,但與新增產能相比,過剩行業的產能仍凈增。從整體的產能利用情況來看,國家化解產能有了一定的階段性效果。從鋼鐵和銅冶煉行業的產能利用率來看,化解產能過剩效果不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