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奇蕾電動車廠家向國家質檢總局備案了召回計劃,將自2016年1月29日起,召回部分2014年8月至2014年12月期間制造的型號為TDR148Z的奇蕾電動車。中國大陸地區受影響的電動自行車的數量為180輛。
本次召回范圍內的電動車,數量大概為180輛。主要問題的前擋泥板固定螺釘無防松措施,如果前擋泥板松脫,造成行駛過程中的電動自行車前輪抱死,可能導致騎乘人員摔傷。召回后廠家將免費為客戶進行維修,以消除隱患。
據記者了解,本次奇蕾電動車的召回計劃已經列入國家質檢總局網站、國家質檢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網站。奇蕾如此大張旗鼓召回問題車輛,是主動所為還是被動所為,目前不得而知。但是這個事件給了電動車同行們兩大啟發:
其一、面對已經銷售的電動車存在質量隱患,盡量通過召回方式進行更換或者維修,否則如果出了問題,不僅需要賠償各種人身傷害款,還要承擔引發品牌嚴重危機的后果。
其二、質量控制必須成為每個廠家的重中之重的工作。像奇蕾幸虧只有180輛問題車,如果有1800輛或者18000輛需要召回,這個成本有多大?一輛車才賺多少錢?因此與其后期召回,勞民傷財,不如直接讓問題車不出廠門。
從某個角度看,奇蕾是負責任的。某些品牌的電動車出了問題,出了事故廠家就是“躲、拖、賴”,最后經銷商為了繼續還能做生意,只能自掏腰包和自認倒霉!你遇到過這種廠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