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國家能源局與亞洲開發銀行在北京共同舉辦第九屆“亞洲太陽能論壇”。來自印度、巴基斯坦等25個亞洲國家的政府、企業代表及專家學者共300余人參加會議。
2016年實施5-6個“領跑者”基地 總規模5GW
國家能源局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梁志鵬出席第九屆亞洲太陽能論壇。梁志鵬在與會期間表示,國內首個光伏領跑者示范基地預計將于今年6月份建成。在大同光伏領跑者示范基地實施后,內蒙古包頭、山東濟寧、山西陽泉和安徽淮南淮北的四個光伏領跑者示范基地將陸續啟動。
梁志鵬指出,2016年國家能源局會實施5-6個基地項目,總規模在5吉瓦左右。
“領跑者”技術指標暫不修改
在“領跑者”項目指標方面,梁志鵬認為,“領跑者”項目指標會保持每兩年調整一次的機制,同時光伏產品市場準入標準也會同步調整。新的“領跑者”計劃是否會提高光伏產品的技術指標,業界一直有這樣的疑問。梁志鵬的話已經給出了答案,即今年實施的“領跑者”計劃或將不會修改原有指標。
據了解,為促進先進光伏技術產品應用和產業升級,2015年6月國家能源局聯合工信部等部門提出了“領跑者”計劃,要求多晶硅電池組件和單晶硅電池組件的光電轉換效率分別達到16.5%和17%以上。
一位業內人士向記者表示,目前多數企業技術水平可符合“領跑者”項目要求,但這些企業的高效產能占總產能的比例并不是很高,其中很大一部分要供應海外市場。若采用“領跑者”產品的電站規模超過5GW,現有高效產能無法滿足市場需求。在此背景下,同時提高“領跑者”規模和指標顯得不現實。
梁志鵬強調,目前一定要將現階段的工作做好,以后再研究下一個更高指標的實施。不能擱置其它工作而僅僅提高指標,這是不解決問題的。
資源競爭配置中電價權重為20%
國家能源局網站日前發布了《關于完善太陽能發電規模管理和實行競爭方式配置項目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獲得業界高度關注。為此,梁志鵬表示,“目前,對于最低電價還沒有相關的規定,這是一個綜合的競爭條件。企業的投資經營業績、技術和管理能力、資金實力和融資能力和申報價格等多個指標都在考量范圍內,原則上電價的分數只占到20%左右。企業應該綜合考慮自己的競爭優勢,不能只看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