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能薄膜發電因股價異動,今年5月遭香港證監會介入調查。7月15日,事件再有進展,香港證監會依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8條,勒令漢能停止一切交易,這意味著香港證監會或已獲得確鑿證據。
香港證監會勒令公司停牌極少發生,且從未涉及漢能這樣大市值的公司。參考過往案例,只有嘉漢林業子公司綠森集團在停牌后得以安全復牌,其余均被判以處罰。
市值逼近3000億港元的漢能自5月20日起命運發生改變,該公司股價當日暴跌46.95%,當日上午緊急停牌。此后,大股東李河君涉及股份質押、漢能涉嫌股價操縱等傳聞隨之而來。5月28日,香港證監會更鮮有地發布聲明澄清,已就漢能的事務進行調查,有關調查仍在繼續。這正面地回擊了李河君高調否認被調查。
香港證監會表示,勒令公司停牌并非尋常的做法,調查仍在進行中,不便評論。
港證監鮮有勒令停牌 或已取得證據
事件沉寂近兩個月后,香港證監會7月15日再度行動。漢能發布在港交所的公告顯示“依據證券及期貨(在證券市場上市) 規則之條例第8(1)條,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應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之指令,于2015年7月15日即時停止漢能薄膜發電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之買賣。”這意味著漢能在5月場內交易暫停之后,場外的交易也被叫停。
參見證券及期貨(在證券市場上市) 規則之條例第8(1)條,香港證監會勒令上市公司停止交易一般是因為發布屬虛假、不完整或具誤導性的資料,載體包括招股章程、通告、介紹文件及載有關于法團債務安排或法團重組的建議的文件、由發行人或由他人代它作出或發出的與發行人的事務有關聯的公告、陳述、通告或其他文件。香港證監會解釋,勒令公司暫停交易,是為了維護投資大眾的利益或公眾和投資者利益。
香港證監會發言人對騰訊財經表示,勒令公司停牌過往雖有先例,但并非尋常的做法,由于漢能的事件仍在調查中,所以不便評論。
復牌無法預期 過往先例多遭執法
查閱過往資料,自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自2003年4月1日執行起,遭香港證監會勒令停牌的公司大致統計不足10家。香港現行的《證券及期貨條例》是在以前的《證監會條例》與9條涉及證券期貨的條例包括《證券條例》、《杠桿外匯條例》、《保障投資者條例》、《證券(披露權益)條例》等合并而成。香港證監會的工作則包括監管證券、期貨及杠桿式外匯交易的參與者,其他證券及期貨中介人,香港交易所及所有香港上市公司,并對違規者執行紀律處分。
騰訊財經統計發現,自《證券及期貨條例》生效至今12年間,大致有7家公司被香港證監會勒令停牌。只有綠森集團一家公司在經過調查之后得以安全復牌,但香港證監會當時仍表示還會調查。
多數公司在停牌幾年后,其管理層或者前管理層被香港證監會起訴至法院,予以處罰。例如洪良國際因上市造假在被勒令停牌3年半之后,被取消上市地位,并被判決向投資者歸還所有上市集資所得。匯多利國際在停牌7年之后,一名前管理層和投資者今年5月被起訴涉嫌內幕交易,目前尚未有結論。
類似漢能這種規模的公司在此前證監會的執法記錄中尚無先例,而漢能被指涉嫌股價操縱一事如果被確認,處罰則更為嚴重?!蹲C券及期貨條例》第295條指操縱價格罪行者,最高刑罰為監禁十年,及罰款1000萬港元。香港證監會此前處理過的最大操縱市場案件,泛海酒店集團主謀于2009年被判入獄30個月,其余3名被告被判入獄26個月,每人還需向證監會支付28萬港元調查費。
附:過往被香港證監會勒令停牌的公司
1. 思嘉集團
福建強化材料生產商,2010年在港上市。曾被質疑財務造假,其核數師安永因提出額外審查以及邀請獨立第三方調查而被解雇。2014年12月4日香港證監會以上市規則第8(1)條勒令停牌,至今尚未復牌。
2. 中國高精密
自動化儀表生產商,2009年11月在港上市。曾以涉及國家機密為擋箭牌,拒絕向核數師披露業務資料,2012年8月22日被香港證監會以上市規則第8(1)條勒令停牌,至今尚未復牌。
3. 綠森集團
因帳目造假而遭混水做空的公司嘉漢林業子公司。2011年8月29日被香港證監會勒令停牌。此后向香港證監會遞交詳細帳目澄清后,于2011年9月27日復牌,為迄今唯一被勒令停牌后安全復牌的公司。香港富豪鄭裕彤旗下的周大福企業于2014年獲得該公司控股權。
4. 洪良國際
臺資紡織企業,2009年底在港上市。2010年3月30日被香港證監會勒令停牌。香港證監會鮮有的發布聲明稱,洪良國際招股章程嚴重夸大財政狀況以及披露重大的虛假或誤導性資料,并向法院申請凍結該公司10億港元資產。該公司的上市地位于2013年9月30日被撤銷,并被判向投資者歸還上市集資款項。
5. 匯多利國際
家具電器生產商,2002年12月在港上市。因公司業績下滑時股價卻大幅上漲,曾9次出現股價不明原因大漲且成交額大增,2007年5月14日被香港證監會勒令停牌,于2013年12月19日復牌。2014年10月更名為豐盛控股。香港證監會2009年9月16日申請香港高等法院頒令取消該公司6名現任及前任董事出任公司董事的資格,指他們涉嫌行為失當,2015年5月4日針對公司前秘書勞恒晃及該公司一名貸款人兼潛在投資者Luu Hung Viet Derrick展開訴訟程序,因兩人涉嫌內幕交易,至今尚無結論。
6. 華燊燃氣
香港創業板上市公司,因涉嫌帳目造假,2004年4月7日被香港證監會勒令停牌。后改名為濱海投資,2013年7月26日復牌,2014年2月11日轉主板交易。2009年5月25日香港證監會獲高等法院頒令,撤銷華燊燃氣兩名前執行董事出任公司董事資格,包括前主席兼行政總裁沉家燊和前首席營運官沉毅,在未得法院許可下不得擔任上市公司董事或參與管理任何上市公司,為期6年。
7. 萊福資本
投資公司,2002年在港上市,于2003年10月17日被香港證監會勒令停牌,為《證券及期貨條例》新條例頒布后第一例。該公司股價曾在短期內大幅上升且成交量增加。2003年10月30日復牌。香港證監會2004年10月14日判處該公司前董事罰款1萬港元及向香港證監會支付調查費5000港元,因未及時披露持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