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新建住宅、商場、酒店等公共區域都將預留充電樁接口,方便電動汽車充電。據來自上海的消息,《上海市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管理暫行規定》7月起正式實施。在規定中,新建住宅小區、停車場等設施應按不低于總停車位10%的比例預留充電設施安裝條件,充電服務費暫定最高不超過每度1.6元。
據了解,早在5月初,北京市就已經出臺了增收充電服務費的規定。與上海不同的是,北京市的充電服務費與汽油價掛鉤,最高不得超過北京市當日92號汽油價的15%。據調查,截至目前,國家電網還沒有制定出關于充電服務費的明確標準,因此其鋪設的公共充電樁還未開始收取充電服務費。
不過,據悉北京充電樁新規正在編制中,預計今年年底正式公布。根據將公布的充電樁規劃,今后新建的住宅、辦公樓、商場、醫院、酒店、旅游區等建筑都要為充電停車區(位)預留充電樁接口,其中居住區應將18%的配建停車位作為電動車停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