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時間,國家對于新能源車的扶持政策日益增多,無論購車前的單獨搖號、購車時的補貼、免車船稅,還是購車后的“不限行”,種種利好政策覆蓋了從買車到用車的各個環節。然而,作為車輛本身和配套設施以外的重要一環,國家政策往往最能影響消費者對新能源車的購買意愿,在本篇文章中,我們為大家梳理了近段時間已實施或將要實施的新能源車政策。
一、 國家財政部:《關于節約能源 使用新能源車船車船稅優惠政策的通知》
關鍵詞:新能源車免征車船稅
目前,現行的新能源車車船稅優惠政策發布于2012年。5月7日,我們在國財政部網站上獲得了新版《關于節約能源 使用新能源車船車船稅優惠政策的通知》,在本次公布的新版《通知》中表明,純電動乘用車和燃料電池乘用車不屬于車船稅征稅范圍,對其不征車船稅。同時,對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免征車船稅。此外,相比2012版《通知》,本次發布的新政取消了對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乘用車最大電功率比大于30%的要求,并新增了對續航里程方面的要求,其中在純電動情況下綜合(工況法)續航里程應不少于50公里、等速(等速法)續航里程應不少于70公里。
點評:從財政部發布的新版《關于節約能源 使用新能源車船車船稅優惠政策的通知》來看,對于純電動乘用車和燃料電池車乘用車方面的政策沒有變化,其依然不在征收車船稅的范圍。而對于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取消最大電功率比大于30%的要求則無異于放寬了對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動動力乘用車電動部分的技術要求,而新增的對純電動情況下續航里程方面的規定,也意味著更加細化了對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實際使用指標的要求。
二、上海臨港:《綠色交通示范區規劃實施方案》(2015-2020)
關鍵詞:2020年,非新能源車禁止入內
目前,國內部分城市紛紛推出了適合本地區發展的新能源車推廣計劃,而近日我們從上海市臨港地區開發建設管理委員會官網獲悉,按照臨港地區編制的《綠色交通示范區規劃實施方案》(2015-2020),至2017年,臨港主城區實現公共交通零排放,環湖三路以內實現交通低排放;至2020年,公共交通零排放的范圍擴大至全臨港地區,主城區實現交通零排放,而這也意味著到2020年,非新能源車將禁止進入臨港主城區。
此外,在該規劃實施方案出臺的同時,上海首個面向游客的新能源車分時租賃系統也在臨港投入使用。目前投入運營的新能源租賃車為30輛榮威E50純電動汽車,租車費用在30元/小時,并可無縫對接地鐵16號線。到今年底,分時租賃電動車將增加至50輛,分時租賃點增加至5個。
點評:作為上海市重點發展的六大功能區之一,本次臨港地區編制的綠色交通規劃實施方案也體現出了地方政府對于改善環境、推廣新能源車的決心,從目前全國范圍內的區域性規劃來看,并沒有哪個地區提出對非新能源車的使用限制,而臨港也開創了新能源車政策規劃方面的先河。不過,對于臨港本地的普通汽車用戶而言,該政策的出臺也并未出臺配套的置換購買新能源車的優惠政策,未來對于臨港地區的新能源車發展情況,我們也將保持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