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新能源汽車在2014年銷量得到了較快增長,但離目標還相差很遠。根據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城市(群)申報計劃,2013年至2015年39個推廣應用城市(群)將累計推廣新能源汽車33.6萬輛。目前示范城市(群)總完成量僅為11.48%,而33.6萬輛的計劃任務達成率還不及1/5。
目標未達成,很大程度源于新能源車相關的很多問題都尚未解決。
首先,續航里程問題。根據普華永道對消費者的調查數據顯示,消費者對新能源汽車續航的理想區間在473公里左右,但實際上我國現階段新能源汽車的續航里程都無法突破300公里。
其次,充電樁建設問題。目前我國僅建成600座充換電站、2.6萬個充電樁,其便利性遠遠不能滿足消費者的日常使用需要。
第三,電池壽命問題。根據國家制定的相關標準,5年內電池的衰減不能超過20%,但是現在市場上有一些模糊的說法,也有一些不太好的跡象,而且新能源車推廣至今也就幾年時間,電池壽命尚未得到市場驗證。
不過,在剛剛過去的2014年,新能源汽車銷量得到了較快增長,2014年也是中國新能源汽車政策出臺最多的一年,從新能源汽車購置稅的減免,到有關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的支持政策,再到新能源汽車采購的傾斜規定等等,為新能源汽車的發展提供了良好的環境。從中央到地方,新能源政策的觸角開始延伸。例如,上海對所有新能源汽車主流品牌都實施了開放政策,北京也開始把純電動車市場的準入門檻大幅降低,西安更是出臺了適當減免停車費、允許新能源汽車在公交車道上行駛等政策。
新能源汽車雖然還存在很多問題,但在政策扶持下,新能源汽車在問題中前行,并引領汽車業未來發展方向。
2014政策回顧
《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
去年出臺的《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提出8大項30個小項的全面要求。特別是明確提出要破除地方保護,各地區要執行全國統一的新能源汽車和充電設施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執行全國統一的新能源汽車推廣目錄,并提出加快基礎設施建設。
《關于進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
去年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規定,將純電動乘用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純電動專用車、燃料電池汽車的補貼標準調整為:2014年在2013年標準基礎上下降5%,2015年在2013年標準基礎上下降10%,從2014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
《關于免征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
該公告決定自2014年9月1號到2017年12月31號,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此次免征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包括獲許在中國境內銷售(包括進口)的純電動、混合動力和燃料電池3類車型。
《關于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獎勵的通知》。
作為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的指導性文件,《關于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獎勵的通知》在去年正式出臺。根據該《通知》,京津冀、“長三角”和“珠三角”等大氣污染治理重點區域中的城市或城市群,2013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數量不低于2500輛,2014年度不低于5000輛,2015年度不低于1萬輛;其他地區的城市或城市群,2013年度推廣數量不低于1500輛,2014年度不低于3000輛,2015年度不低于5000輛。推廣數量以純電動乘用車為標準進行計算,其他類型新能源汽車按照相應比例進行折算。
《政府機關及公共機構購買新能源汽車實施方案》。
《政府機關及公共機構購買新能源汽車實施方案》明確了政府機關和公共機構公務用車“新能源化”的時間表和路線圖。方案指出,2014年至2016年,中央國家機關以及納入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城市的政府機關和公共機構,購買的新能源汽車占當年配備更新總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
《加強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的通知》。
2014年10月16日,工信部、發改委等5部委聯合發出《加強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的通知》,力促國內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實現2015年降至6.9L/百公里的目標。對于達不到標準的企業,《通知》還推出了5項力度前所未有的懲罰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