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電動三輪車、電動自行車成為普通百姓便捷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涉及電動車的交通事故案件也屢有發生。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通過調研發現,2012年至今,涉電動車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案件呈增長態勢,且傷亡率極高。對此,該院建議,應多部門配合協作、源頭治理。
電動車漸成新的“馬路殺手”
2013年的深秋,75歲的朱某步行至北京市豐臺區某路口時,宋某駕駛電動車由北向南駛來,朱某倒地受傷,住院治療67天后經搶救無效死亡。
在交管部門的筆錄中,宋某之子稱,母親騎了一輛電動車帶著自己和弟弟回家,他站在車前的腳踏板上,弟弟坐在后座上。經過一個路口,“從一個老太太左側過時,覺得車把動了一下,老太太摔倒了,感覺是車把將那老太太剮倒的,后母親送老太太去了醫院。”
經交管部門核實,宋某所駕車輛經鑒定屬摩托車,未依法進行登記,宋某不具有合法駕駛資格;無法查明朱某倒地原因,故不確定宋某、朱某的責任。
一審法院判決宋某賠償朱某家屬30萬余元,在北京二中院二審審理過程中,雙方達成和解協議。
據了解,2012年至2014年,北京二中院共審理涉電動車案件194件,其中2012年68件,2013年69件,2014年57件,分別占交通事故糾紛案件的15%、13.6%和15%。電動車漸成新的“馬路殺手”。
2014年數量下降系因中級法院轄區調整所致,從此類案件所占比例看,整體呈現逐年增長的態勢。
北京二中院發現,涉電動車的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案件傷亡率極高。2012年,傷亡率100%,其中電動車駕駛人傷亡的有65件,傷亡率95.5%;2013年,傷亡率100%,其中電動車駕駛人傷亡的有66件,傷亡率95.6%;2014年,傷亡率98.2%,其中電動車駕駛人傷亡的有53件,傷亡率92.9%。
北京二中院分析發現,涉電動車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案件中,涉及老人或未成年人的比例逐年增多:2012年為26.4%,2013年為36.2%,2014年為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