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30日《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通過后,消費稅調整方案有望于今年10月份出臺。
電池作為高耗能、高污染產品,本次被明確納入了征收消費稅的范疇。而對于鉛蓄電池行業,這意味著新的風暴或將來襲。
目前電動車蓄電池市場頹勢不改,旺季不旺態勢凸顯,品牌電池48v20Ah已降至480-500元/組,經銷商悲觀,普遍表示電池庫存高企,競爭壓力加劇。
而消費稅一旦明確開征,企業成本負擔再度加劇,對蓄電池行業慘淡經營的現狀無疑是雪上加霜。
針對蓄電池消費稅是否能順利開征,據調研了有關企業及業內人士,他們紛紛表示,自2012年就呼聲四起,但因反對之聲甚高一直擱淺的鉛蓄電池消費稅,本次開征的可能性很大。因為財稅改革是大勢所趨,面對整個電池行業的改革,鉛蓄電池行業也只有積極應對。
不過,由于征稅的目的是發揮稅收的調節作用,從而淘汰落后產能,節能減排,再考慮到行業當前的實際,料有關部門在最初的征稅比率上可能會適當放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