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示范城市發展電動汽車分時租賃的建議
對于準備發展電動汽車分時租賃的新能源汽車推廣示范城市來說,要做的準備、要解決的問題有很多,需要政產學研商各方面的協同合作。
一是城市政府層面,要作好長遠規劃,與城市規劃、交通規劃等充分結合,不能簡單看作僅僅是某個電動汽車分時租賃運營企業的個體商業運營業務。要在城市整體出行方式中,在現有公交、出租、私家車、自行車、步行等出行方式的結構中,從數量配比和分布上,都把汽車共享(分時租賃)作為一種新型出行方式,予以考慮,提前作好規劃,并由此相應作好充電樁、停車位、取還車網點的規劃引導。
二是城市政府在政策方面,對電動汽車分時租賃的經營牌照、停車位、充電樁建設等,給予鼓勵支持。
三是政府要積極鼓勵、推動,各類企業主體要積極參與充電樁、停車位的共享管理、服務、運營。電動汽車分時租賃的成功運營,要實現“VIP”等全部關鍵要素的共享, V是指Vehicle(這里說的是電動汽車),I是指充電基礎設施Infrastructure, P是指停車位, Parking Lot. 僅有汽車的共享是不夠的,特別像北京、上海這樣的大都市,I和P的緊缺、不能充分共享,可能是制約電動汽車分時租賃發展更大的瓶頸,因此城市和企業必須予以高度關注,并有效解決。
四是車企要大力參與,研制更多適于分時共享的電動汽車產品,或積極主導、與其他主體合作,發揮造車企業的優勢,推動電動汽車分時租賃應用及運營。
五是各地的運營企業、各個城市,要加強交流、合作,包括與國際先進城市的交流與合作,形成分時租賃行業合力,盡早為這一新型用車服務(出行服務),在產品技術、運營管理、服務流程、維保體現、保險金融等方面,形成行業規范、標準。
六是要通過多種渠道,大力宣傳、推廣電動汽車分時租賃這一模式,不斷提高消費者的認知、意識和使用積極性,培育更多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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