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龍崗某進口生產企業向深圳龍崗檢驗檢疫局申報了一批鎳氫蓄電池,電池型號為:38.4V、500mAh。經抽樣送實驗室檢測,所抽檢8組樣品中7組放電容量(5次循環)均小于500mAh,不符合GB/T 22084.2-2008標準要求。龍崗局對該批貨物出具了不合格處理通知單,并要求企業與德國供應商進行協商,按照電池真實容量更改電池標識,整改合格后重新報檢放行。
由于消費者購買電池或者含電池產品只能依據容量標示判斷電池性能好壞,近年來,市場存在部分不法電池生產商為獲得額外利潤,故意將電池容量標為超過實際容量的現象屢見不鮮。這些年“虛標”現象的實質是商業欺詐,目前已成為我國進出口電池不合格的主要原因。
這起進口不合格案例引人深思,一方面,進口產品存在質量誠信問題,不嚴格把關即可能陷入商業欺詐的陷阱;另一方面,在全球經濟緩慢復蘇的大背景下,加工企業面臨著較大的生存和經營壓力,有些加工企業甚至為贏取市場份額過度依賴和盲目信任國外客戶,卻忽視了產品質量是企業生存和發展的根本。對客戶指定供應商提供的產品質量不加以控制,風險巨大,如本文中進口鎳氫充電電池將隨工業用電腦電源板出口美國,一旦該批電池不合格導致出口產品不合格,會影響到用戶產品的正常使用,不但會造成重大索賠的損失,還有可能失去后續訂單和市場份額,可謂因小失大。檢驗檢疫部門提醒廣大進口電池產品企業,以誠信為前提,加強質量控制,避免因采購進口不合格料件造成損失影響產品進口。
不符合國家標準 電池容量“虛標”恐涉商業欺詐
[摘要]經抽樣送實驗室檢測,所抽檢8組樣品中7組放電容量(5次循環)均小于500mAh,不符合GB/T 22084.2-2008標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