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需求的持續旺盛和國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使得光伏農業在全國一些地方迅速發展,開創了現代農業與新型能源有機融合的全新模式,形成了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和諧共贏的可喜局面。
然而,隨著光伏農業漸成氣候,因邊緣的政策環境、行業標準缺失、“跑馬圈地”和融資難等導致的亂象頻發,成為制約光伏農業發展的主要阻力。
標準缺失導致光伏農業良莠不齊
“以審批為例,由于對光伏農業的認識不足,再加上體制問題,我國光伏農業項目如同‘九龍治水’。一個項目的批準需要經過地方發改委、規劃、水文、國土、農業、林業、環保消防、電力等眾多部門審批,審批時間長、手續繁雜,嚴重地制約了光伏農業的發展。”中國光伏農業設計研究院首席專家馮玉林這樣感慨。
由于缺乏統一的標準,有的企業還打著光伏農業的幌子“跑馬圈地”式地大肆占用土地,建設地面電站。有的僅僅在電站下面象征性地種植作物,對農業效益如何卻并不關心。還有甚者借光伏農業之名宣傳炒作,實則為了謀求稅收優惠和財政補貼,換取企業或個人利益。
中國光伏農業工作委員會會長張勇在2015中國國際能源峰會上表示,致使光伏農業處于一個無序發展狀態的最大問題,就是標準缺失。
業內專家一致認為,光伏農業亟待籌備成立專門的行業協會或相關組織,制定行業標準和企業標準。
近日,中國光伏農業產業聯盟組織多次召開制定《光伏農業行業標準》座談會,對光伏農業標準編制工作進行系統規劃,組建若干工作組,穩步推進光伏農業標準編制工作,這樣的可喜行動值得鼓勵。
融資難仍是產業面臨的最大痛點
去年,涉足“光伏農業一體化”項目的天龍光電稱,由于公司營運資金緊張,多晶示范工廠將進行出租,租賃資金用于補充公司流動資金,降低公司運營負擔。財務分析專家認為,高比例股權質押是致使該企業陷入困境的原因之一。
不得不正視的是,光伏農業融資難的問題依然是發展中的最大痛點。由于前期投入大,回報周期較長,相關企業很難獲得融資,自有資金占比相當大,進入這一領域的公司往往很快面臨無法維持的困境。
但這并非沒有解決之道,昌盛日電與即墨市政府合作,目前已建成光伏農業大棚電站40兆瓦,年底前將再并網60兆瓦,年發電量達到1.2億度,未來三年將推廣發展到30000畝的光伏農業產業基地。
昌盛日電的模式是與地方政府共建農業光伏園區,將光伏發電業務和各地優勢農作物種植相結合,同時設計了孵化器功能、開展“創客”大賽引入商業團隊。光伏電站的發電收益可向銀行進行抵押貸款,從而解決農業項目發展前期的資金困局,這種模式值得研究和借鑒。
存在“跑馬圈地”改變土地性質的風險
除未批先建外,一些光伏農業項目還擅自改變土地性質,有的甚至建在國家保護林、濕地范圍內,給生態環境帶來嚴重隱患。
用地方面,光伏農業用地性質究竟怎么判斷,屬于農用地還是建設用地,目前尚無明確標準,《土地利用現狀分類》中也并無規范。由于對政策的理解不同,個別項目遲遲難以通過有關部門審批。
以江蘇省為例,在魚塘上建電站雖然不會改變魚塘的根本性質,但江蘇的成片魚塘基本都屬于農用地,按規定不能在上面建設像電站這樣固定周期較長的建筑物。這一矛盾使部分項目在拿地的時候,很難讓地方國土部門“點頭”。
業內還擔憂有的企業會以光伏農業之名套取補貼、占用農業用地。對此專家表示,國家農業、國土、能源等相關部門,應聯合牽頭對光伏農業項目實施中的土地使用性質問題形成指導性意見,對其用地進行備案并視為農用地范疇,從而進一步為解決光伏電站用地問題“暢通經絡”。
欠缺調動農民參與積極性的考量
光伏農業發展的目標應是提升農民的生活質量,提高農業的科技含量,改善農村的裝備設施。
所有光伏農業項目最終目的是服務于農民,發展新農業,所以如何引導農民參與其中是非常關鍵的一點。農民在光伏農業項目中又該扮演什么角色呢?
業內一致認為,農民是光伏農業發展的主要參與者、主要經營主體,只要政府合理引導農民參與,吸引更多的農民與農業投資主體進來。光伏農業作為一個農業的經營項目,在經營上需要處理好農民的權、責、利關系,讓農民以某種形式作為主人參與,會得到廣大農民的支持參與。
光伏農業大棚要求投資需要有一定的規模,農戶們可以單獨或者抱團承包經營,或者以農業合作社的方式與光伏農業綜合開發訂立合作關系,調動農民參與的積極性。
綜合來看,國內光伏農業還處于初級發展階段,興起之初就應確定可行的商業模式與規則,并把好質量關。讓光伏農業符合生態環境建設的要求,對電站質量和農業效益制定更高的標準。再加上政策和資金上的支持,讓光伏農業真正實現良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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