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自行車電動車行業協會在其官微上發表了中國自行車協會助力車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陸金龍給廣州市市長的一封信。陸金龍在信中指出,廣州“禁電”是以“禁”代“管”的懶政。
陸金龍在文中稱,改革開放30年來,廣州取得的發展成就與1600萬廣州市民,特別是800萬外來打工者密不可分。而電動自行車對于數百萬處于社會底層的普通百姓來說,既是個人交通工具,也是賴以生存的謀生工具。一個城市的經濟生態環境,必然由不同經濟基礎的人群所組成,先富起來的人不應“劫貧濟富”。
陸金龍還表示,2014年8月,國務院副總理馬凱在圈閱新華社有關電動自行車發展態勢及其存在問題的內參報告中明確批示,要求中央四部委加強對電動自行車的規范管理。同時,陸金龍在查閱了廣東省政府和廣州市政府2013年至2014年間關于加強規范管理電動自行車的系列文件后發現,其中并未有類似全面禁止電動自行車的提法。
因此,陸金龍呼吁廣州市政府應該改“禁”為“管”,通過嚴格執行目前正在修訂中的電動自行車新國標,解決電動自行車在標準執行中遇到的問題,同時加強對電動自行車的嚴格規范管理,才能真正體現出政府勤政和德政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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