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分布式能源”是指分布在用戶端的能源綜合利用系統。近兩年,分布式能源,尤其是分布式光伏的發展已經成為我國新能源發展的前沿陣地,并在兩會上受到熱議。
兩會熱議分布式能源發展
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代表委員們對扶持光伏產業建筑一體化、分布式光伏發電免稅、家庭光伏發電政策松綁等多個關乎分布式光伏發展的切實問題進行了提案,為行業發展進行了積極的推動。
全國政協委員、漢能控股集團董事局主席李河君在今年兩會上提交了名為《關于制定鼓勵和扶持光伏建筑一體化發展專項政策的建議》的提案,建議國家把光伏建筑一體化作為分布式光伏發電的一個特殊領域,制定專項扶持政策。李河君建議,為推動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領域規模化高水平應用,促進我國光伏建筑一體化產業快速健康發展,建議國家把光伏建筑一體化作為分布式光伏發電的一個特殊領域,可以針對光伏建筑一體化制定強制性推廣措施;其次應該給予光伏建筑一體化專項投資補貼,使得相應系統價格可以降低到無需政府補貼的程度,即按現行的電價趨勢及分布式補貼水平即可滿足投資收益要求。
全國政協常委、民建中央常委、通威集團董事局主席劉漢元在今年的兩會提案中指出,2014年相關政策措施的陸續出臺,彰顯了國家對光伏產業發展的大力推動。但是,歐美二次雙反、內部經濟下行、資金流動性差等,都是導致未能完成規劃的重要原因。在提案中他建議,分布式光伏要發展,需盡快做到“免稅、補貼、簡手續”,打通光伏產業發展的“最后一公里”。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電力科學研究院教授級高工蔡國雄表示,現在城鎮家庭和居民使用新能源最直接的方式之一就是在居民樓和住宅區安裝太陽能光伏電池板,但由于在操作過程遇到相關使用政策的限制,普通居民實際利用太陽能光伏發電十分不便。為此,蔡國雄在今年的相關的提案中給出了自己的三點具體建議:一是在城市內的樓宇建設中,增加安裝太陽能電池板相應的規定和要求條款;二是在小區管理中,對于樓頂和墻面的要求,以及草坪等地面管理中,適當放松對于安裝太陽能電池板的要求。三是結合各地區的老樓改造,除了防震加固、加強保暖,加裝電梯等措施外,建議根據用戶的需求,再增加鼓勵太陽能電池板的安裝等項目。
業內人士分析,在能源問題日亟嚴重的當下,光伏等新能源發展有望借助兩會行情“揚帆起航”。
國家能源局:正逐步清除分布式能源發展障礙
據了解,2014年兩會期間民建中央提交的《關于大力發展分布式光伏發電的提案》,已經得到了國家能源局的回復。國家能源局回應稱,未來,隨著能源領域混合所有制改革和電力體制改革的深入,限制分布式能源的體制障礙將逐步清除,支持分布式能源發展的政策體系和市場環境也將逐步形成。
在去年兩會上,民建中央的提案中列出了當前分布式光伏發電的諸多問題。當前,盡管從政策上正在要求積極擴展光伏應用市場,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各地建成的分布式光伏項目不多,發展速度遠未達到預期,企業和屋頂業主對光伏發電缺乏正確的認識。同時,補貼政策不明晰造成很多屋頂業主觀望。
對此,民建中央建議,應該進一步明確補貼等相關政策,有關部門要及時發布下年度各地方光伏發電的年度指導規模指標,詳細規定何種項目可申請國家補貼。
國家能源局在不久前對該提案所做的回復中表示,為進一步加快補貼資金撥付進度,提高補貼資金使用效益,財政部印發了相關政策文件,對補貼資金支付方式和程序進行了簡化,現在還存在一定的補貼資金滯后問題,原因是可再生能源電力附加征收額不足。
針對未來分布式光伏發電補貼該如何發展,能源局回應稱,2014年補貼資金撥付情況會好轉,但到2015年后,補貼資金增長較快,還需要適當提高征收標準,同時逐步下調補貼額度。
此外,分布式光伏發電在實際操作中,還有些問題需要解決,比如,電費收取困難、業主變更頻繁等都是實際操作面臨的問題。民建中央在提案中稱,目前分布式電站大多是建設在業主屋頂的發電設施,一旦項目建成即成為“固定”或“半固定”設施。絕大部分電量必須供給屋頂業主,且只占業主實際所用電量的一小部分,開發商不掌握業主用電的決定權。
此外,一些屋頂業主以此要挾拖欠電費,或是要求變更合同進一步降低電價,而開發商既無法斷電,又難以拆除發電設施。
民建中央建議,進一步促進電力體制改革,加大并網及收費等問題的解決力度,進一步細化分布式光伏并網流程。針對欠費問題,可由當地電力公司代收電費,減少屋頂企業和電站投資企業關于電費及時收付的爭議和矛盾,堅定屋頂電站投資企業的信心。
國家能源局回應稱,國家電網公司和南方電網公司均制定了分布式電源并網服務規范,在基層電網企業設立了“一站式”專門服務窗口,同時免費進行接網、電能計量、并網調試服務,并負責發放國家補貼資金,形成完整的分布式光伏并網服務體系,分布式光伏發電接網障礙已基本清除。能源局正在推動電力體制改革,在開展分布式光伏發電在統一變電臺區內為其他用戶供電的試點,探索建立有利于分布式能源發展的電網體系,具體試點方案還需要研究細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