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自行車協會理事長馬中超在2014年度中國自行車協會助力車專業委員會年會上進行主旨發言
2014年10月19日,以“合力行動•聚智突圍”為主題的2014年度中國自行車協會助力車專業委員會年會暨《電動自行車快速發展對交通安全影響研究》(白皮書)發布會在南京國際博覽中心舉行。其間,中國自行車協會理事長馬中超接受本網記者的采訪時,就“廣州禁電”的問題發表了自己的觀點。
他認為,政府出臺規則應該考慮消費者的承受能力。廣州禁電后,很多從事城市貨運的人將無法工作。禁電規定的出臺,將帶來城市管理中一系列的連鎖反應。經濟日報在曾經評論此事說,政府更應該鼓勵電動自行車產業,應該更多關注電動自行車行業的技術創新,更好地引導電動自新車行業標準的建立,加強、細化城市管理,提高規則意識。而絕不能簡單地一禁了之。
他認為一些媒體對于電動自行車行業的寬容和理解,也是對廣州做法的一種批評。隨著國家領導人對于新能源產業的重視程度越來越高,媒體對于電動自行車行業越來越理解和包容,也越來越關注行業的發展變化。
馬中超理事長表示,新能源要真正落實到一個產業才能起作用,而新能源產業中產業化程度最大的就是電動自行車行業。對于這樣的行業,應該更多地包容和鼓勵,應該綜合考慮電動自行車在城市交通大格局中扮演的重要角色。作為中自協的領導,馬理事長代表行業質疑"廣州禁電"的做法,并希望廣州政府能夠考慮到各方的承受能力,慎重出臺相關政策。
去年電動自行車年產3500多萬輛,出口81萬輛,說明大部分都應用在國內市場。這說明電動自行車作為一種新能源交通工具,在國內有非常大的群體在使用。目前,各地都在加強對于電動自行車的管理,馬中超理事長認為對于行業的發展是有利的。同時,管理制度的出臺也應該考慮到百姓出行的承受能力。比如在二三線城市,電動三輪車可以作為城市交通的一種補充,因此并未禁止;而對于北京、天津這樣的大型城市,電動三輪車是要禁行的。這兩種做法,完全是根據兩種城市的交通格局而定的。如果作為交通工具的電動自行車產品,在整個的交通格局中,對于緩解交通壓力和降低環境污染有益,就應該允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