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普股份:2019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證券代碼:300471 證券簡稱:厚普股份 公告編號:2020-042 厚普清潔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權益分派方案情況 1、厚普清潔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2019年度權益分派方案已獲2020年5月15日召開的公司2019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股東大會決議公告于2020年5月15日刊登在巨潮資訊網上。 公司 2019 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為:以 2019 年度末公司總股本 364,720,000 股為基數,向 全體股東每 10 股派發現金紅利 0.12 元(含稅),共計派發現金 4,376,640.00 元(含稅),不 送紅股,不以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利潤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實施利潤分配方案的股權登記日期間股本發生變動的,則以未來實施分配方案時股權登記日的總股本為基數對分配比例進行調整,分配總額不變。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實施期間,本公司股本總額未發生變化。 3、本次實施的權益分派方案與 2019 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實施權益分派方案距離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利潤分配方案的時間未超過兩個月。 二、權益分派方案 1、發放年度:2019年度 2、發放范圍:截止2020年7月9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3、本公司2019年度權益分派方案為:以公司現有總股本364,720,000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0.120000元人民幣現金(含稅;扣稅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發前限售股的個人和證券投資基金每10股派0.108000元;持有首發后限售股、股權激勵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個人股息紅利稅實行差別化稅率征收,本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待個人轉讓股 票時,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注】;持有首發后限售股、股權激勵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證券投資基金所涉紅利稅,對香港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按10%征收,對內地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實行差別化稅率征收)。 【注:根據先進先出的原則,以投資者證券賬戶為單位計算持股期限,持股1個月(含1個月)以內,每10股補繳稅款0.024000元;持股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補繳稅款0.012000元;持股超過1年的,不需補繳稅款。】 三、股權登記日與除權除息日 本次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為:2020 年 7 月 9 日,除權除息日為:2020 年 7 月 10 日。 四、權益分派對象 本次分派對象為:截止 2020 年 7 月 9 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結算深圳 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五、權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東現金紅利將于 2020 年 7 月 10 日通 過股東托管證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機構)直接劃入其資金賬戶。 六、咨詢機構 咨詢地址:成都市高新區康隆路 555 號董事會辦公室 咨詢聯系人:陳強 咨詢電話:028-63165919 傳真電話:028-63165919 七、備查文件 1、公司2019年度股東大會會議決議; 2、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議; 3、登記公司確認有關分紅派息具體時間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厚普清潔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零二零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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