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鋁股份:獨立董事對《關于使用募集資金置換已預先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的議案》的獨立意見
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對 《關于使用 募集資金置換已預先投入募 投項目自籌資金的議案 》 的獨立意見 根據《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我們作為云南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本著審慎、負責的工作態度,認真審閱了《關于使用募集資金置換已預先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的議案》,基于獨立判斷,我們對該事項發表如下意見: 公司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公司募集資金置換的時間距離募集資金到賬時間未超過6個月,募集資金的使用與發行申請文件中的募集資金投向一致,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也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相關規定。同意公司以募集資金人民幣99,547.333207萬元置換已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 獨立董事: 寧 平 趙西卜 鮑卉芳 汪 濤 2020 年 6 月 18 日
相關閱讀:
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