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韜股份:獨立董事關于第四屆董事會2020年第六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關于第四屆董事會2020年第六次會議 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 召開第四屆董事會 2020 年第六次會議,根據《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及公司《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關規定,作為公司獨立董事,基于獨立判斷立場,就相關事項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一、《2019 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專項報告》獨立意見: 我們認為:《2020 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專項報告》的編制符合相 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真實、客觀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資金的存放與使用情況,2020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資金的存放與使用情況符合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上市公司募集資金存放和使用的相關規定,不存在募集資金存放和使用違規的情形。 二、關于為下屬子公司提供擔保的獨立意見: 我們認為:公司為下屬子公司提供擔保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表決程序合法。公司提供該等擔保,可以保證下屬子公司及時滿足生產經營的資金需求,降低融資成本。 因此,我們同意公司將該擔保事項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三、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的獨立意見: 我們認為: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臨時補充公司流動資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財務費用,符合公司全體股東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等關于上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的有關規定;沒有與募集資金項目的實施計劃相抵觸,不影響募集資金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過人民幣 65,000.00 萬元閑置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四屆董事會 2020 年第六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簽署頁) 獨立董事簽字: 劉劍洪________________ 喬惠平________________ 馮紹津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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