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韜股份:第四屆董事會2020年第五次會議決議公告
股票代碼:002733 股票簡稱:雄韜股份 公告編號:2020-047 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屆董事會2020年第五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 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董事會 2020 年第五次會議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上午 9:30 在公司會議室以通訊形式召開,會 議通知已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通過郵件及書面形式發出,本次會議由董事長張華 農先生主持,應出席董事 9 名,實到 9 名。公司監事及非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會議合法有效。 會議采用記名投票方式進行了表決,審議通過了如下決議: 一、審議通過《關于擬參與設立投資基金的議案》 為滿足公司戰略發展需要,公司擬與君盛資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天使投資引導基金有限公司、深圳市嘉富科技產業集團有限公司、任子行網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瑞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麥盛股權投資基金企業(有限合伙)、深圳金鑫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佳木斯金隆煤焦有限公司(“佳木斯金隆”)、深圳市金鵬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哈工大金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西藏海納博創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簽署《深圳君盛潤石天使創業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合伙協議》。公司將作為有限合伙人參與設立基金,該基金投資主要投資于深圳市扶持和鼓勵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和其他市政府重點發展的產業。 該基金目標規模為人民幣 25,000.00 萬元,公司認繳出資額 2,000.00 萬元 人民幣,出資方式為貨幣出資。 表決結果:同意 9 票,反對 0 票,棄權 0 票。 二、審議通過《關于控股子公司增資并放棄部分優先認購權的議案》 公司以現金方式對武漢理工氫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理工氫電”)進行增資人民幣 1,700 萬元,浙江昌益投資有限公司以現金方式對理工氫電投資3,500 萬元,淮安信�夜扇ㄍ蹲屎匣鍥笠擔ㄓ邢蘚匣錚┮韻紙鴟絞蕉岳砉で獾繽蹲� 1,000 萬元,貝瑞特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現金方式對理工氫電投資1,000 萬元。其中 2,618.1818 萬元計入新增注冊資本,其余資金計入資本公積。本次增資完成后理工氫電注冊資本由人民幣 10,000 萬元變更為1,261,818.1818萬元。公司持有理工氫電股權由 57%變更為 50.07%。公司及其他股東均同意放棄對此次新增注冊資本的部分優先認購權。 表決結果:同意 9 票,反對 0 票,棄權 0 票。 三、逐項審議通過《關于擬發行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的議案》 公司擬向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申請注冊發行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PPN),具體如下: (1)發行規模 不超過人民幣 6 億元(含 6 億元) 表決結果:同意 9 票,反對 0 票,棄權 0 票。 (2)發行方式 由承銷機構(東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和 XX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定向發行 表決結果:同意 9 票,反對 0 票,棄權 0 票。 (3)發行日期 在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注冊有效期(兩年)內擇機一次或分期發行 表決結果:同意 9 票,反對 0 票,棄權 0 票。 (4)發行利率 根據各期發行時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市場狀況,以簿記建檔的結果最終確定 表決結果:同意 9 票,反對 0 票,棄權 0 票。 (5)發行期限 本次發行期限不超過 1 年 表決結果:同意 9 票,反對 0 票,棄權 0 票。 (6)增信措施 深圳擔保集團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擔保 表決結果:同意 9 票,反對 0 票,棄權 0 票。 (7)資金用途 公司及公司合并范圍內子公司補充流動資金、償還債務和項目建設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要求的企業生產經營活動。 表決結果:同意 9 票,反對 0 票,棄權 0 票。 (8)決議有效期 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后,在本次發行定向工具的注冊及存續有效期內持續有效。 表決結果:同意 9 票,反對 0 票,棄權 0 票。 本議案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并在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接受注冊后方可實施(最終發行方案以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注冊通知書為準)。 四、審議通過《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本次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全部事宜的議案》 根據公司本次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的安排,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發行相關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管理辦法》、《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中期票據業務指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公司董事會擬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在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框架和原則下, 從維護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則出發,全權辦理與本次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有關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確定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發行的具體條款、條件和其他事宜; 2、決定聘請為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提供服務的中介機構; 3、在上述授權范圍內,負責修訂、簽署和申報與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發行有關的一切協議和法律文件,并辦理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發行的相關申報、注冊和信息披露手續; 4、如監管部門對發行政策或外部市場條件發生變化,除涉及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須由股東大會重新表決的事項外,根據監管部門的意見對本次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有關事項進行相應調整; 5、辦理與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發行相關的其他事宜; 6、本授權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上述授權事項辦理完畢之日止。公司董事會擬提請股東大會同意董事會授權董事長為本次發行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的獲授權人士,代表公司根據股東大會的決議及董事會授權具體處理與本次非公開發行定向債務融資工具有關的事務。 本議案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表決結果:同意 9 票,反對 0 票,棄權 0 票。 五、審議通過《關于召開 2020 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會議決定 2020 年 8 月 13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在公司三樓大會議室召開 2020 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 審議議案: 1、逐項審議《關于擬發行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的議案》 (1)發行規模 (2)發行方式 (3)發行日期 (4)發行利率 (5)發行期限 (6)資金用途 (7)增信措施 (8)決議有效期 2、《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本次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全部事宜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 9 票,反對 0 票,棄權 0 票。 六、備查文件 1、《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 2020 年第五次會議決議》; 2、《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四屆董事會 2020 年第五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3、深圳證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 年 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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