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陽股份: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002580 證券簡稱:圣陽股份 公告編號:2020-020 山東圣陽電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 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重要提示 1、在本次會議召開期間沒有增加、否決議案的情況。 2、本次會議沒有涉及變更前次股東大會決議。 3、本次股東大會采取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 4、本次股東大會審議的議案 9 為特別決議事項,經出席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持有效表決權的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二、本次會議的召開和出席情況 1、會議召開情況 (1)會議召集人:山東圣陽電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 (2)會議召開時間: 現場會議召開時間:2020 年 5 月 19 日 14:00 網絡投票時間:2020 年 5 月 19 日,其中,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 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0 年 5 月 19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 互聯網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0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間的任意時間。 (3)現場會議召開地點:公司會議室,山東曲阜圣陽路 1 號; (4)會議召開方式:本次股東大會采取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5)會議主持人:公司董事長宋斌先生; (6)本次股東大會會議的召集、召開與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 大會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等有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的有關規定。 2、會議出席情況: (1)出席會議的股東(含股東代理人)共 22 人,代表有效表決權的股份總數為64,626,142 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 18.5106%。其中,現場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 19 人,代表有效表決權的股份總數為 64,608,942 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18.5057 %;通過網絡投票出席會議的股東共 3 人,代表有效表決權的股份總數為 17,200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 0.0049%。 (2)公司的部分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出席或列席了本次會議。 (3)山東文康律師事務所王莉律師和李運生律師出席本次會議進行見證,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 三、議案審議表決情況 本次會議采取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審議并通過了如下議案: 1、審議通過了《2019 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表決結果:同意 64,626,142 股,占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100%;反對 0 股,占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0%;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0%。 2、審議通過了《2019 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表決結果:同意 64,626,142 股,占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100%;反對 0 股,占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0%;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0%。 3、審議通過了《2019 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表決結果:同意 64,626,142 股,占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100%;反對 0 股,占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0%;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0%。 4、審議通過了《2019 年年度報告及其摘要》 表決結果:同意 64,626,142 股,占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100%;反對 0 股,占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0%;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0%。 5、審議通過了《2019 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 表決結果:同意 64,626,142 股,占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100%;反對 0 股,占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0%;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0%。 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同意 5,321,411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100%;反對 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0%;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0%。 6、審議通過了《2019 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表決結果:同意 64,626,142 股,占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100%;反對 0 股,占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0%;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0%。 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同意 5,321,411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100%;反對 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0%;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0%。 7、審議通過了《關于 2020 年度向金融機構申請綜合授信額度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 64,626,142 股,占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100%;反對 0 股,占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0%;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0%。 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同意 5,321,411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100%;反對 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0%;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0%。 8、審議通過了《關于續聘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公司 2020 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 64,626,142 股,占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100%;反對 0 股,占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0%;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 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同意 5,321,411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100%;反對 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0%;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0%。 9、審議通過了《關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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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 64,626,142 股,占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100%;反對 0 股,占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0%;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0%。 該議案獲得的同意票數超過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持有效表決權的股份總數的三分之二。 四、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山東文康律師事務所律師認為,本所律師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與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股東大會網絡投票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人及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五、備查文件目錄 1、公司《2019 年年度股東大會會議決議》 2、山東文康律師事務所《關于山東圣陽電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山東圣陽電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二�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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