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向錢潮: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第九屆董事會2020年第二次臨時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萬向錢潮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公司第九屆董事會 2020 年第二次臨時會議相關事項的 獨立意見 萬向錢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擬進行 2020 年度非公開發行股 票(以下簡稱“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2020 年修訂)、《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等法律法規和《萬向錢潮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我們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基于獨立判斷的立場,對公司第九屆董事會 2020年第二次臨時會議審議的相關議案和事項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1、關于調整公司 2020 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的議案 經審閱,我們認為本次對決議有效期的修訂符合《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及《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修訂后的方案符合現行有效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公司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我們同意將修訂內容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2、關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修訂稿)的議案 經審閱《2020 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修訂稿)》,我們認為本次對本議 案相關內容的修訂符合《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及《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修訂后的方案符合現行有效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公司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我們同意將修訂內容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3、關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使用可行性分析報告(修訂 稿)的議案 經審閱《2020 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使用可行性分析報告(修訂稿)》, 我們認為本次修訂是公司第八屆董事會 2020 年第一次臨時會議、2020 年第一次 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2020 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使用可行性分析報告》后,本次只就材料中相關財務數據更新至最近一報告期,其他內容與此前審議通過的議案內容一致。本次修訂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公司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我們同意將修訂內容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4、關于 2020 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攤薄即期回報的風險提示及填補措施(修 訂稿)的議案 經審閱《2020 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攤薄即期回報的風險提示及填補措施(修 訂稿)》,我們認為本次修訂是公司第八屆董事會 2020 年第一次臨時會議、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2020 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使用可行性分析報告》后,只就材料中相關財務數據更新至最近一報告期,其他內容與此前審議通過的內容一致。本次修訂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公司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我們同意將修訂內容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5、關于調整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公司 2020 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相 關事宜的議案 經認真審議調整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事宜授權有效期的相關議案,我們認為,公司此次對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事宜有效期的調整,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公司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我們同意將上述事項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萬向錢潮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第九屆董事會 2020年第二次臨時會議相事項的獨立意見》之簽字頁) 獨立董事簽名: 鄔崇國 傅立群 潘斌 二�二�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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