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汽模:獨立董事關于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天津汽車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關于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 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根據《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2020 年修訂)》、《公司章程》及《公司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關規定,作為天津汽車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獨立董事,現就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相關議案發表下列意見: 一、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獨立意見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及《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規定,審議程序合法合規,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我們同意對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7,207,500 股進行回購注銷。 二、關于公司董事會換屆選舉的獨立意見 鑒于公司第四屆董事會任期已經屆滿,根據《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2020 年修訂)》、《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公司擬進行換屆選舉。本著對公司、全體股東及投資者負責的態度,基于獨立判斷的立場,在審閱有關文件及進行盡職調查的基礎上,我們認為: 1、經審閱第五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的個人履歷等情況,我們認為董事候選人均具備《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所規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職資格,未發現董事候選人具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獨立董事的情形,董事候選人均未受到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的懲戒,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確認為市場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2、本次董事會換屆選舉的董事候選人的提名推薦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2020 年修訂)》等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表決程序合法、有效; 3、獨立董事候選人具備獨立董事候選人的相應條件,具有獨立性和履行獨 立董事職責所必需的工作經驗,且均已取得深圳證券交易所認可的獨立董事資格證書; 因此,我們同意本次董事候選人的提名,同意將該議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公司需將上述獨立董事候選人資料報送深圳證券交易所,經深圳證券交易所備案無異議后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表決。 獨立董事: 張俊民、田昆如、謝利錦 2020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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