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軒高科:關于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贖回的法律意見書
國軒高科:關于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贖回的法律意見書 致:國軒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敬啟者: 上海市通力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本所”)受國軒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行 人”)委托,指派本所夏慧君律師、鄭江文律師(以下合稱“本所律師”)作為發行人特聘專項 法律顧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 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發布的《深圳證券 交易所可轉換公司債券業務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等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 規范性文件(以下簡稱“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有關規定,就發行人公開發行的可轉 換公司債券(以下簡稱“本次可轉債”)贖回相關事項(以下簡稱“本次贖回”)出具本法律意 見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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