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賽電池:獨立董事對關于收購控股子公司少數股東權益暨關聯交易事項的獨立意見
深圳市德賽電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對關于收購控股子公司少數股東權益暨關聯交易事項的 獨立意見 根據《公司法》、《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及《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有關規定,作為深圳市德賽電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獨立董事,我們審閱了公司提供的相關資料,基于每人獨立判斷的立場,現就關于收購控股子公司少數股東權益暨關聯交易事項發表如下獨立意見: (1)事前認可情況 關于本次關聯交易,公司董事會提前將《關于收購控股子公司少數股東權益暨關聯交易議案》發給我們,經審閱議案資料及中介機構出具的審計報告,我們認為本次交易定價公允,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我們同意將該議案提交董事會審議。 (2)發表獨立意見 我們認為,本次交易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綜合競爭力和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進一步加強對重要子公司的控制,提升經營效率,符合公司長遠發展戰略。本次關聯交易定價公平合理,不存在損害公司和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不會影響上市公司的獨立性。我們同意該事項。 獨立董事: 吳黎明 宋文吉 李 晗 2020 年 7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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