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了進一步促進我國光伏發電市場可持續性發展,國家能源局等多個部門頻頻出臺利好政策。其中,國家發改委與國家能源局聯合下發《關于完善光伏發電規模管理和實施競爭方式配置項目的指導意見》,旨在對光伏發電項目對光伏發電建設規模實行分類管理。
據了解,此項新政對光伏發電領跑技術基地項目的競爭方式做了特別規定。意見強調稱,基地必須采取招標或競爭性比選等方式配置項目,且電價(或度電補貼額度)應作為主要競爭條件。各省級價格管理部門按照競爭確定的項目上網電價執行電價及補貼政策。基地內單個光伏電站項目的建設規模原則上應為10萬千瓦以上,項目采用的光伏組件等主要光伏產品須符合光伏“領跑者”先進技術產品指標。
為此,記者采訪了位于浙江寧波的東方日升總裁王洪。王洪說:“對于已經取得光伏領跑者認證的企業而言,獲得項目建設配額的概率大大增加。此外,通過與業內擁有領先技術的競爭對手以及相關部門提出的指標要求,企業可有效的找出自己的劣勢所在,并據此在后續的產品研發、技術創新方面進行更有針對性的調整。”
東方日升公司始創于1986年,2010年9月在深交所創業板成功上市。公司主要從事光伏并網發電系統、光伏獨立供電系統、太陽能電池片、組件等的研發、生產和銷售。
“作為首批獲得領跑者認證的光伏制造企業,東方日升始終注重于提升光伏組件質量,不斷完善產品發電效率、環境適應性及耐久性等關鍵性指標,為客戶提供高效可靠的組件產品,從而助力推動我國光伏技術發展和產業升級轉型,”王洪說。
王洪指出,針對當前國內光伏發電項目資源配置不平衡、管理秩序紊亂等問題,隨著新政的出臺,它將在一定程度上有效解決地方保護和不正當收費情況,加強光伏電站項目的監督管理,實現光伏項目資源配置的科學性; 同時,通過競爭性配置措施,可促使企業加大技術創新力度,進一步提高光伏發電轉化效率,帶動度電成本的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