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經濟之聲《央廣財經評論》報道,財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和發改委近期聯合下發文件,對2015年新能源汽車尤其新能源客車騙補情況的處罰做出了詳細規定。
我國對新能源汽車的補貼始于2010年,補貼的效果,僅就數量而言確實是立竿見影。2009年,新能源汽車的產銷量還不足500輛,而今年1-7月,新能源汽車銷售量就已達到20.7萬輛,比上年同期增長122.8%。短短幾年,中國就成為了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車生產和消費國。但新能源汽車“騙補”問題也一直存在,在這一行業當中甚至都算不上一個秘密。因為巨額的財政補貼,使得很多企業生產成本幾乎可以忽略不計,在此激勵之下,補貼的效用也悄然發生轉變。原本指望激勵廠家提高新能源技術的中央財政補貼,卻成為生產企業絞盡腦汁去爭取的“變象的福利”。
今年年初開始,國務院辦公廳對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情況進行了專項督查,財政部駐各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也對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檢查中發現,新能源車騙補的主要形式有:車輛沒生產或沒出廠,卻違規提前辦理機動車牌照;銷售的車輛沒安裝電池或電池安裝不足、容量不夠、產品關鍵指標與《公告》不符;車輛符合出廠標準,但出售對象是關聯企業而不是終端用戶且車輛閑置、提前謀取補助企業;車輛交付給終端用戶,但實際沒有運行使用的。
針對以上問題,四部委聯合下發的處罰文件中明確了處罰措施,取消問題車輛下一年度中央財政補貼、追回或部分追回已經預撥的補貼資金等。對惡意騙補,情節特別嚴重的企業,2015年生產銷售的全部車輛不予補助,收回已預撥的2015年全部補貼資金,取消其整車生產資質。文件還明確規定了時間節點,要求地方牽頭部門結合專員辦專項檢查情況,在9月25日之前上報清算申請報告,并對申報資料嚴格審核把關,確保上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處罰措施的出臺能否徹底堵住新能源車騙補亂象?
對此,車質網內容與傳播副總裁張炤虎進行了分析與解讀。
張炤虎:新能源汽車騙補的這個問題由來已久,最近國家各個部委也加大了處罰力度,這些都反映出了目前新能源汽車市場存在的一些亂象。在下一個財年到來之前,我們必須把之前的舊賬清理掉,如果舊賬清理不掉,會對下一步的支持造成非常不利的影響。我們必須把前面亡羊補牢的工作做完。
這一系列嚴厲的處罰措施都反映出現在的情況確實比較嚴重,在這種情況下,財政部新的處罰決定可以起到一定的治標作用,但是如何讓新鮮的機體恢復活力?如何讓新能源汽車能夠順水順風的繼續發展下去?依靠這種處罰的確能在一定程度上扭轉目前這種情況,但是這種做法治標不治本,要治本我們就必須找到它的源頭和根源,為什么這些騙補的情況會出現?騙補大概有兩種類型。第一種情況是一些新興的企業其實不具備這種資質,但是它們想拉投資。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地方政府為了拉動地方經濟,為了讓這些小企業能夠起死回生,再給它們掛上一個新能源車的幌子去做。從經銷商到零部件廠商再到生產廠商及物流,這些企業都一起在騙補,這種情況就比較復雜,也是騙補問題總是解決不了的一個重要原因。
這一現象背后的根源是什么?新能源汽車的首要目的是節能和環保,第二目的才是轉變產業結構,提升供給側改革的力度,然后為中國制造2025提供一種新的思路和新的渠道,我們決不能把賺錢當成主要目的。
現在從中央到地方,很多補貼政策實際上都在往回縮,這是一個很好的現象,我們必須要認清楚我們到底要做什么。我們的初衷是很好的,但是我們對新能源汽車的了解還是太少。在電池、電控單元上我們還有很多短板,如果我們不把這些技術短板補齊,我們就沒法前進。
第三個最關鍵的點就是我們現在要重新梳理,要大浪淘沙,要提高準入門檻,包括補貼的門檻。對騙補的企業要加大懲處力度,讓這個市場能夠規范化,讓有限的幾個企業能夠做大做強,我認為這是一個比較合理的發展路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