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潤2017年第六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國浩律師海 所 法律意見書 國浩律師 海 所 關于海潤光伏科 股份限 2017第 次臨時股東大會法律意見書 海潤光伏科 股份限 海潤光伏科 股份限 以 簡稱 2017第 次臨時股東 大會于2017 9 4日召開 國浩律師 海 所(以 簡稱 本所) 聘請,委派 辦律師出席 場會議,并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 法 (以 簡稱 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以 簡稱 證券法 ) 等法律 法規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 簡稱 中國證監會) 股東大會規則 以 簡稱 股東大會規則 和 海潤光伏科 股份限 章程 (以 簡稱 章程 ),就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 召開程序 出席大會人員資格 會議表決程序等 宜發表法律意見 為出 本法律意見書,本所律師出席了本次股東大會, 查了 提供的 關本次大會各項議程及相關文件,聽取了 董 會就關 項所作的說明 在查 關文件的過程中, 向本所律師保證并 諾, 向本所提供的文 件和所作的說明是真實的, 關副本材料或復印件與原件一 向本所律師保證并 諾, 已將全部 實向本所披露,無任何瞞 遺漏 虛假或誤導之處 本法律意見書僅用于為 2017第 次臨時股東大會見證之目的 本所 律師意 將本法律意見書作為本次股東大會的法定文件, 他文件一并報 送 海證券交易所 查并予以告 本所律師根據 證券法 第一百七十 條的要求,按照律師行業 認的業 標準 道德規范和勤勉盡責精神,出 法律意見如 一 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 召開程序 一 本次股東大會的議案已 第 屆董 會第五十次 臨時 會議 第 屆董 會第五十次 臨時 會議 議通過,并于2017 8 19日在指定 國浩律師海 所 法律意見書 披露媒體 刊登 關于召開2017第 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以 統稱通 知 , 發的 通知 載明了會議的時間 地點 會議召開方式 會議 議項 會議出席對象 股權登記日 投票程序 登記辦法等項 本次股東大會 場會議于2017 9 4日14:30如期在江 省江 徐霞 鎮璜塘工業園區 鎮北路178 行政樓召開,召開的實際時間地 點和內容與 告內容一 本次股東大會通過互聯網投票 臺的投票時間為2017 9 4日9:15 15:00,通過 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投票 臺的投票時間為2017 9 4日 9:15 9:25,9:30 11:30,13:00 15:00 驗證, 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 召開程序符合法律 法規和 章程 的規定 本次股東大會出席人員的資格 1 出席會議的股東及委托代理人 根據 出席 場會議股東簽 授權委托書及 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提 供的數據,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的股東91 ,代表股份329,595,859股, 占 總股本的 6.9756% 通過網絡投票系統參 表決的股東資格及 身份由 相應的網絡投票系統進行認證 2 出席 場會議的 他人員 驗證,出席 場會議人員除股東及委托代理人外,是 董 監 高 級管理人員及 聘請的律師 驗證,出席 本次股東大會人員資格合法效 本次股東大會未 股東提出 提案 四 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 表決結果 根據 第 屆董 會第五十次 臨時 會議第 屆董 會第五十次 臨時 會議內容,本次股東大會 議了以 議案 一 關于修訂 <對外投資管理制度> 的議案 國浩律師海 所 法律意見書 關于修訂 <對外擔保管理辦法> 的議案 關于修訂 <關聯交易決策制度> 的議案 四 關于全資子 海潤光伏( 海)限 為全資子 奧特 維能 源(太倉)限 提供擔保的議案 五 關于全資子 海潤光伏( 海)限 為全資子 太倉海潤太 能限 提供擔保的議案 關于為全資子 江 鑫輝太能限 提供擔保的議案 驗證, 本次股東大會 場會議以書面投票方式對前述議案進行了表 決,并按 章程 規定的程序進行監票, 時結合網絡投票情況當場 最 終表決結果 出席 場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未對最終表決結果提出異議 綜合 場會議投票結果與網絡投票結果,本次股東大會 議結果如 本次股東大會 議的所 議案均獲本次股東大會通過 驗證,本次股東大會對所 議案的表決程序符合法律 法規 規范性文件 及 章程 的規定,表決結果合法效 五 結論意見 本所律師認為, 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 召開程序符合相關法律 法規 規范性文件及 章程 的規定,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人員的資格合法 效,本 次股東大會表決程序及表決結果均合法效 以 無正文 關聯交易決策制度> 對外擔保管理辦法> 對外投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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