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401:*ST海潤關于全資子公司為全資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
證券代碼:600401 證券簡稱:*ST海潤 公告編號:臨2017-122 海潤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全資子公司為全資子公司 提供擔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被擔保人名稱:公司全資子公司奧特斯維能源(太倉)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奧 特斯維”)、公司全資子公司太倉海潤太陽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太倉海潤”)。 ●擔保人名稱:公司全資子公司海潤光伏(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海潤”) ● 本次擔保金額及已實際為其提供的擔保余額: 公司全資子公司上海海潤擬為奧特斯維向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倉分行(以下簡稱“太倉中行”)申請的2億元人民幣流動資金貸款、貿易融資、保函、資金業務及其他授信業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期限為2年。 公司全資子公司上海海潤擬為太倉海潤向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倉分行(以下簡稱“太倉中行”)申請的2億元人民幣流動資金貸款、貿易融資、保函、資金業務及其他授信業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期限為2年。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計對外擔保額為733,200.27萬元人民幣。 其中,對奧特斯維累計擔保金額為48,968.34萬元人民幣;對太倉海潤累計擔保金額為35,915.61萬元人民幣。 ● 本次擔保不存在反擔保。 ● 對外擔保逾期的累計金額:0元。 一、擔保情況概述 為滿足全資子公司奧特斯維能源(太倉)有限公司日常生產經營的資金需求,公司全資子公司海潤光伏(上海)有限公司擬為其向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倉分行申請的2億元人民幣流動資金貸款、貿易融資、保函、資金業務及其他授信 業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期限為2年。 為滿足全資子公司太倉海潤太陽能有限公司日常生產經營的資金需求,公司全資子公司海潤光伏(上海)有限公司擬為其向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倉分行申請的2億元人民幣流動資金貸款、貿易融資、保函、資金業務及其他授信業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期限為2年。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本次擔保對象為本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具體情況如下: (一)奧特斯維能源(太倉)有限公司 1、公司名稱:奧特斯維能源(太倉)有限公司 2、注冊資本:88800萬元人民幣 3、注冊地址:太倉港港口開發區平江路88號 4、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法人獨資) 5、法定代表人:邵愛軍 6、主營業務:生產、加工、銷售太陽能電池組件;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國家限定企業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和技術除外);太陽能發電設備、軟件的銷售;太陽能發電項目施工總承包及分包;電站資產的管理。 (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7、被擔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單位:元人民幣 科目 2016-12-31 2017-3-31 資產總額 2,735,604,099.22 2,655,503,903.77 負債總額 1,790,561,270.38 1,739,532,192.10 資產凈額 945,042,828.84 915,971,711.67 2016年度 2017年1-3月 營業收入 1,824,627,964.25 437,134,942.46 凈利潤 27,248,924.63 -29,071,117.17 (二)太倉海潤太陽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稱:太倉海潤太陽能有限公司 2、注冊資本:46237.25萬人民幣 3、注冊地址:太倉港港口開發區安江路69號 4、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法人獨資) 5、法定代表人:邵愛軍 6、主營業務:生產、加工太陽能組件及相關產品,銷售公司自產產品并開展相關配套服務(不涉及國營貿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商品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申請);太陽能發電項目施工總承包及分包;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國家限定企業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和技術除外。 (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7、被擔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單位:元人民幣 科目 2016-12-31 2017-3-31 資產總額 1,242,418,554.74 1,651,492,058.19 負債總額 827,633,106.57 1,249,926,457.24 資產凈額 414,785,448.17 401,565,600.95 2016年度 2017年1-3月 營業收入 1,817,207,015.32 516,075,299.30 凈利潤 -69,323,392.38 -13,219,847.22 三、擔保合同的主要內容 1、擔保種類:連帶責任保證。 2、擔保范圍:擔保包括債務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約定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公證費用、執行費用等)、因債務人違約而給債權人造成的損失和其他所有應付費用等。 四、董事會意見 本次擔保已經于2017年8月18日召開的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五十三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董事會認為奧特斯維、太倉海潤未來具有償付債務的能力,同意奧特斯維、太倉海潤本次分別向太倉中行申請的2億元人民幣流動資金貸款、貿易融資、保函、資金業務及其他授信,公司全資子公司對其提供擔保不損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東利益,一致同意提供該擔保,并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對外擔保事項進行披露。 根據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本次擔保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準。 五、獨立董事的獨立意見 本次公司全資子公司海潤光伏(上海)有限公司為全資子公司奧特斯維能源(太倉)有限公司向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倉分行申請的 2億元流動資金貸款、貿易融資、保函、資金業務及其他授信業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主要是為滿足奧特斯維能源(太倉)有限公司日常生產經營資金需求,擔保期限為2年。本次公司全資子公司海潤光伏(上海)有限公司為全資子公司太倉海潤太陽能有限公司向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倉分行申請的2億元流動資金貸款、貿易融資、保函、資金業務及其他授信業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主要是為滿足太倉海潤太陽能有限公司日常生產經營資金需求,擔保期限為2年。公司全資子公司擔保的對象為公司全資子公司,目前經營狀況穩定,財務風險處于公司可控制范圍內,符合公司未來發展規劃和經營管理的需要,未損害公司及股東的權益。不存在與中國證監會《關于規范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證監發[2005]120 號)相違背的情況。 六、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至公告日,不包含本次人民幣4億元擔保在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計對外擔??傤~為733,200.27萬元人民幣,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 192.63%。 公司及下屬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擔保情況。 七、備查文件目錄 1、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五十三次(臨時)會議決議; 2、獨立董事意見。 特此公告。 海潤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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