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獨立董事關于第五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相關事項獨立意見
易事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關于第五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相關事項獨立意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上市公司治理準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我們作為易事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本著謹慎的原則,基于獨立判斷的立場,對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的《關于轉讓控股子公司股權的議案》發表如下獨立意見: 公司本次將已完工結項的非公開發行募投項目--內蒙古國潤(察右前旗)發電有限公司98.969%的股權轉讓給西藏華信新能源有限公司,有利于提高公司資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及戰略發展需要。該項目已完工結項,并按規定履行了結項相關審批程序,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交易標的經具有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交易價格經雙方友好協商確定,公允、合理,符合市場規則。本次事項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因此,我們同意本次轉讓控股子公司股權。 (本頁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獨立董事關于第五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相關事項獨立意見之簽署頁) 獨立董事: 高香林 魏龍 周潤書 易事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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