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關于向控股股東增加借款暨關聯交易的公告
證券代碼:300376 證券簡稱:易事特 公告編號:2017-164 易事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向控股股東增加借款暨關聯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關聯交易概述 1、為滿足公司發展需要,提高融資效率,降低財務費用,公司擬向控股股東揚州東方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集團”)增加借款額度,借款總額由不超過人民幣25億元增加至45億元,用于補充公司流動資金及償還銀行貸款,借款期限為自提款之日起最長不超過12個月,借款利率參照銀行等金融機構同期貸款利率水平,并根據控股股東實際融資成本確定,但年利率不超過6.20%,根據擬增加的借款金額預計需新增的年利息為不超過人民幣1.24億元。 2、鑒于東方集團系公司控股股東,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份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 3、本次交易經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何思模先生作為關聯董事回避表決,以6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該關聯交易事項。獨立董事對該事項進行了事前認可,并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4、本次交易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本次交易尚須獲得公司2017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批準,關聯股東將在股東大會上對本次交易的相關議案回避表決。 二、關聯方基本情況介紹 1、揚州東方集團有限公司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揚州東方集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思模 注冊資本:1,876萬元人民幣 住所: 揚州邗城大道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成立日期: 1994年06月22日 經營范圍: 高低壓配電設備制造銷售;鋼材、汽車及其零部件的銷售;銅材、 鋁材、五金制品的銷售;房屋租賃;項目投資、企業管理咨詢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股權結構: 股東名稱 出資額(元) 持股比例 何思模 16,884,000 90% 何思訓 1,876,000 10% 合計 18,760,000 100% 2、東方集團的主營業務及財務狀況 (1)主營業務 東方集團主要從事投資公司股權,除少量對外房屋租賃外,無具體生產經營業務。 (2)財務指標 單位:元 項目 2016年12月31日 總資產 2,326,292,778.30 凈資產 234,240,350.48 營業收入 348,248.31 凈利潤 31,166,608.77 注:上述財務數據未經審計。 3、關聯關系說明:東方集團為公司控股股東,持股比例56.16%,為公司的關 聯方。 三、關聯交易主要內容 公司擬向控股股東東方集團增加借款額度,借款總額由不超過人民幣25億 元增加至45億元,用于補充公司流動資金及償還銀行貸款,借款期限為自提款 之日起最長不超過12個月,借款利率參照銀行等金融機構同期貸款利率水平, 并根據控股股東實際融資成本確定,但年利率不超過6.20%,根據擬增加的借款 金額預計需新增的年利息為不超過人民幣1.24億元。 四、關聯交易定價依據 本次借款的借款利率將參照銀行等金融機構同期貸款利率水平,并根據控股股東實際融資成本確定,不超過其融資成本,且年利率不超過6.20%,價格公允、合理,沒有損害公司及非關聯股東的利益。 五、本次關聯交易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關聯交易有利于公司業務發展及日常經營業務的正常開展,支付的利息費用符合市場標準,公允、合理,不會對公司本期及未來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產生重大的影響,不會影響公司的獨立性,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利益的情況,也不存在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情形。 六、2017年初至披露日與該關聯人累計已發生的各類關聯交易的總金額 2017 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向東方集團累計已發生的借款金額共計人民幣 21.44億元,需支付的借款利息金額為人民幣6,679,587.35元。 七、獨立董事事前認可意見和獨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對本次交易進行了事前審核并表示認可,并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本次關聯交易系控股股東揚州東方集團有限公司為公司提供借款,用于補充公司流動資金及償還銀行貸款。本次關聯交易依據公平原則,支付的利息費用不超過控股股東的實際融資成本,符合銀行等金融機構同期貸款利率水平,定價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交易原則,對公司本期以及未來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無負面影響,不會對公司獨立性產生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合法權益的情形。在公司董事會表決過程中,相關關聯董事已依法回避表決,表決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因此,我們同意公司向控股股東增加借款的事項,并同意將該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八、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經核查,上述關聯交易事項已經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和第五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公司獨立董事對本次交易事項進行了事前確認,并發表了明確的同意意見,其審議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2015年修訂)》等相關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關聯交易有利于公司業務發展,本次借款利率符合市場標準,關聯交易的定價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況。綜上,保薦機構對易事特本次關聯交易事項無異議,同意待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后執行。 九、備查文件 1、第五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 2、第五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于公司向控股股東增加借款暨關聯交易事項的事前認可意見;4、獨立董事關于第五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5、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易事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股東借款暨關聯交易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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