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韜股份: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單個募投項目結余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核查意見
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單個募投項目結余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 核查意見 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商證券”或“保薦機構”)作為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雄韜股份”或“公司”)持續督導機構,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等關于上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的有關規定,對雄韜股份本次單個募投項目結余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事項進行了審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見如下: 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的情況 雄韜股份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許可[2014]1189號文),公司首次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3,400.00萬股,發行價為每股人民幣13.16元,共計募集資金44,744.00萬元,扣除承銷費和保薦費等發行費用4,765.47萬元后的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39,978.53萬元。上述募集資金到位情況業經中勤萬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驗證,并由其出具《驗資報告》(勤信驗字【2014】第1044號)。 二、“年產250萬KVAh閥控密封式鉛酸蓄電池擴建項目”建設情況 “年產250萬KVAh閥控密封式鉛酸蓄電池擴建項目”擬使用募集資金投資 額15,000.00萬元,截至2017年9月19日,該項目結余募集資金及利息合計 4,303.64萬元。 “年產250萬KVAh閥控密封式鉛酸蓄電池擴建項目”實際使用金額與擬使 用金額有差異的主要原因為: 1、立項時自動化設備擬訂進口設備,但是項目實施過程中發現國內設備可以滿足公司生產設備的要求,因此采用國內設備代替進口設備,降低建設成本; 2、部分自動裝配線通過公司設備部門自己購買零配件進行組裝,降低建設成本; 3、輔助生產設備(如自動循環水冷卻系統)未采用外購設備,而是通過自建整體水浴槽,降低建設成本。 4、募集資金存放期間產生了理財收益及利息收入16.97萬元。 三、結余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計劃 為了滿足公司業務規模的擴大對流動資金的需求,同時可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避免募集資金閑置的情況發生,提高公司的資金運轉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決定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投項目“年產250萬KVAh閥控密封式鉛酸蓄電池擴建項目”的節余募集資金及利息合計4,303.64萬元(截至2017年9月19日已結算的利息收入)及募集資金專戶后期利息收入(具體金額以資金轉出當日銀行結算余額為準)劃入公司的一般賬戶中,用于補充公司的流動現金。本次擬使用募集資金用于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是公司根據實際情況作出的優化調整,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不會對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產生不利影響。 公司此次使用結余募集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不影響募投項目的正常實施;公司最近12個月內未進行證券投資等高風險投資,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規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承諾補充流動資金后12個月內不進行證券投資等高風險投資。 四、相關審核和批準程序 1、董事會審議情況 公司第三屆董事會2017年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單個募投項目結余 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將2014年度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投項 目“年產250萬KVAh閥控密封式鉛酸蓄電池擴建項目”的節余募集資金及利息 合計4,303.64萬元(截至2017年9月19日已結算的利息收入)及募集資金專戶 后期利息收入(具體金額以資金轉出當日銀行結算余額為準)劃入公司的一般賬戶中,用于補充公司的流動現金。 2、監事會審議情況 公司第三屆監事會2017年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單個募投項目結余 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使用結余募集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符合公司的實際經營情況,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和中小投資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們同意公司將剩余募集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事宜。 3、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獨立意見,認為:公司使用結余募集資金用于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能夠提高公司的資金運轉效率和盈利能力,是充分考慮了公司目前面臨的實際形勢而采取的必要措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實現資源最優配置和最大效益,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情況產生不利影響,且符合全體股東的利益。 本次使用結余募集資金用于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損害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綜上,獨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使用結余募集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的事項。 4、股東大會審議情況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有關規定,因本次單個募投項目結余資金(含利息收入)的金額超過募集資金凈額的10%,因此該事項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方可實施。 五、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經核查,招商證券認為:本次雄韜股份將單個募投項目結余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事項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等相關規定;本次將單個募投項目結余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實施,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之情形;但該事項尚需上市公司股東大會批準。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深圳市雄韜電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單個募投項目結余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核查意見》之簽署頁) 保薦代表人: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王昭 吳茂林 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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