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電化:獨立董事對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湘潭電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對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 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根據中國證監會《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作為湘潭電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我們本著對公司、全體股東及投資者負責的態度,經過仔細的核查,基于獨立、客觀的立場,現對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相關事項發表如下獨立意見: 一、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資金占用情況 經核查,公司2017年1-6月關聯資金往來主要是銷售電力、材料,租賃、 提供勞務和代銷等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中產生。截止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與 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無資金占用情形。我們認為,不存在關聯方資金占用侵害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二、對外擔保情況 截止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已審批的對外擔??傤~為16,000萬元,全 部為對子公司的擔保,實際對外擔保余額為12,000萬元,占公司2017年6月 30日合并報表歸屬于母公司凈資產的11.15%。公司無逾期對外擔保,控股子公 司亦未發生任何對外擔保。 (以下無正文) (此頁無正文,為湘潭電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對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之簽字頁) 獨立董事:劉恩輝 趙德軍 文永康 2017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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