煉石有色:關于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注函回復的公告
證券代碼:000697 證券簡稱:煉石有色 公告編號:2017-072 陜西煉石有色資源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注函回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陜西煉石有色資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煉石有色”)于 2017年9月7日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關于對陜西煉石有色資源股 份有限公司的關注函》(公司部關注函[2017]第117號)。根據關注函的要求,回復如下: 一、文章提到“9月4日,煉石有色(000697)發現超級金屬錸的消息震動資 本市場?!闭埬愎竞藢嵣鲜鍪马検欠駥賹?,如屬實,請補充履行上述事項的信息披露義務,并核實公司是否存在透露、泄漏未公開重大信息的情況,補充披露你公司就超級金屬錸進行的礦產勘探活動,以及相關的勘探支出情況,包括資本化金額和費用化金額以及超級金屬錸礦產資源儲量情況,并核實是否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行業信息披露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從事固體礦產資源相關業務》的規定在定期報告中履行了信息披露義務。 回復:該表述不屬實。對此,公司已在2017年9月7日披露的《股票交易 異常波動公告》(公告編號:2017-071)中進行了澄清。 公司擁有金屬錸并不是9月4日才發現的。早在2010年,公司按照國土資 源部相關要求,對陜西煉石礦業有限公司擁有的礦產資源儲量進行了再次勘探。 經國土資源部礦產資源儲量評審中心評審認定,公司于2011年3月5日公告了 《咸陽偏轉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重組進展公告�D�D關于重組方陜西煉石礦業有限公司資源儲量核實情況》(公告編號:2011-010),對陜西煉石礦業有限公司擁有的金屬錸資源儲量情況作了詳細披露。此后,公司對鉬錸分離項目進行了持續披露。 自2012年1月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實施完成后至今,公司亦未再進行過礦產 資源勘探活動,沒有發生勘探費用支出,礦產資源儲量未有變化,不存在補充披露的情況。 經核實,公司年度報告嚴格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行業信息披露指引第2號 ――上市公司從事固體礦產資源相關業務》的規定履行了信息披露義務。 二、文章提到“煉石有色董秘辦人士向證券時報記者透露,目前公司已經具備了生產單晶葉片的能力,但是目前還未接到訂單。作為國內生產航空零部件的技術領先企業,公司有實力、有技術、有設備,能夠更好地為國內航天發動機行業服務。另外,成都航宇葉片項目已完成保密認證,取得三級保密資質。 多家客戶的認證正在進行中,與客戶的合同談判也正在進行中?!闭埬愎竞藢嵣鲜鍪马検欠駥賹?,如屬實,請補充披露上述事項的信息披露義務以及審議程序的履行情況,是否存在透露、泄漏未公開重大信息的情況,并核實公司與客戶的合同談判是否已經簽署協議,若有,請及時披露相關合作協議的主要內容、對公司的影響,并充分提示相關事項的風險。 回復:經核實,上述事項屬實,該信息均屬公司已公開披露信息,不存在補充披露的情況,亦不存在透露、泄漏未公開重大信息的情況。 公司全資子公司成都航宇于2016年4月12日召開了“產品發布會”(同時接受了投資者調研),宣布合金材料和單晶葉片的研發成功,隨后進入體系和客戶認證。公司在定期報告中對成都航宇葉片項目的進展情況均有披露,2016年首批量產單晶葉片已交付使用,并實現一定的銷售收入。與其他客戶談判事項也在2017年5月4日的公開的《投資者關系活動記錄表》中有表述。 除已經簽署執行的小批量葉片合同外,與其他客戶的合同談判仍在進行中,目前還未簽署協議。如簽署,公司將會及時披露。 三、9月4日,你公司股票漲停,9月6日,你公司股票達到異常波動標準, 請核實《煉石有色:把超級金屬錸用好》報道中的相關事項,進一步確認是否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并請你公司自查本次接受媒體采訪的時間、地點、人員(公司員工和媒體人員)和過程,核實你公司及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是否存在違反《股票上市規則》第2.1條、第2.14條,以及《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第5.1.5條、第5.1.9條、第5.1.10條、第5.1.12條、第5.1.14條、第5.1.15條、第5.1.16條和第5.1.18條規定的情形。 回復:經核實,公司不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經查,2017年 9 月4日下午19時許,公司董事會秘書在家中接到《證券時報》記者的電話,其 表示想了解央視對公司的報道情況,簡單溝通后,董事會秘書通過微信向記者發送了中央電視臺《經濟半小時》2017年9月2日報道的《關注重大科技成果創新:王者歸“錸”》的鏈接,供記者參考。同時提出,其若寫稿件,在發布稿件前提交本人予以審閱,但記者未提交稿件給董事會秘書,造成對公司發現錸金屬的日期表述錯誤。過程中沒有透露、泄漏公司未公開重大信息的情況。 經核查,公司及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違反《股票上市規則》第2.1條、第2.14條,以及《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第5.1.5條、第5.1.9條、第5.1.10條、第5.1.12條、第5.1.14條、第5.1.15條、第5.1.16條和第5.1.18條規定的情形。 公司及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會嚴格遵守《證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及時、公平、真實、準確、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陜西煉石有色資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七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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