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軒高科:獨立董事關于公司及全資子公司對外擔保事項的獨立意見
國軒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公司及全資子公司對外擔保事項的獨立意見 我們作為國軒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本著客觀、公正、審慎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對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相關事項進行了認真審查,并對公司公司及全資子公司對外擔保事項基于獨立判斷立場,發表如下獨立意見: 一、關于公司及全資子公司對外擔保的獨立意見 經審慎核查,我們認為:本次擔保對象合肥國軒高科動力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全資子公司均為公司合并報表內的子公司,目前經營狀況良好、償債能力較強,財務風險處于可控范圍內,公司對其擔保不會影響公司及股東利益。本次擔保的事項是為了滿足日常生產經營中的流動資金需求,有利于公司整體健康發展。本次擔保事項,公司嚴格執行了對外擔保審批權限和程序,決策程序和內容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和股東利益的行為。 因此,我們同意公司及全資子公司對外提供擔保。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國軒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公司及全資子公司對外擔保事項發表獨立意見》簽字頁) 獨立董事: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王志臺 盛揚 喬�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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