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飛集成: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股票代碼:002190 股票簡稱:成飛集成 公告編號:2017-042 四川成飛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公司及公司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四川成飛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7年8月17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根據財政部的最新規定對會計政策進行相應變更?,F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會計政策變更概述 2017年5月10日,財政部印發關于修訂《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的 通知(財會〔2017〕15號),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本次修訂增加了對政府補 助特征的表述,允許企業從經濟業務的實質出發,判斷政府補助計入損益的方法及政府補助具體會計處理,同時對財政貼息的會計處理做了更加詳細的規定。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為了執行上述會計政策規定而進行調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調整。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已經本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第六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獨立董事對此事項發表同意意見。本次會計政策的變更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二、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的影響 (一)會計政策變更的主要內容 依據財政部頒布的財會〔2017〕 15 號《關于印發修訂 <企業會計準則第 16號 ―政府補助> 的通知》, 主要變更內容如下: 對利潤表影響 項目 變更前 變更后 政府補助(與資產相關) 與日常經營活動相關 計入“營業外收入” 計入“其他收益” 政府補助(與收益相關) 與日常經營活動相關 計入“營業外收入” 計入“其他收益” 財政貼息(撥付給企業) 計入“營業外收入” 沖減“財務費用” (二)變更日期 《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自2017年6月12 日開始執行,公司對2017 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補助采用未來適用法處理,對2017年1月1日至該準則施行 日之間新增的政府補助根據本準則進行調整。 (三)變更前公司采用的會計政策 中國財政部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 (四)變更后公司采用的會計政策 政府補助相關會計處理按照財政部2017年5月10日發布的印發關于修訂《企業 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的通知(財會〔2017〕15號)執行。其他未修改部 分,仍按照財政部前期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執行。 (五)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的影響 根據財政部頒布的財會〔2017〕15 號《關于印發修訂 <企業會計準則第 16號― 政府補助> 的通知》,公司修改2017年上半年財務報表列報,將與日常活動有關且與 收益有關的政府補助,從利潤表“營業外收入”項目調整為利潤表“其他收益”項目;將收到的財政貼息,從利潤表“營業外收入”項目調出,并沖減“財務費用”項目,該變更僅對財務報表項目列示產生影響,對公司本報告期股東權益、凈利潤無影響,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調整。 三、董事會意見 經審核,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最新修訂的企業會計準 則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所進行的合理變更,符合財政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不會對公司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同意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四、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認為公司根據財政部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財會 〔2017〕15號)對公司原會計政策及相關會計科目進行變更,其決策程序符合相關法 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五、獨立董事意見 獨立董事認為: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符合財政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執行會計政策變更能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不會對公司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決策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同意本次會計政策的變更。 特此公告。 四川成飛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8月18日 企業會計準則第> 企業會計準則第>
相關閱讀:
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