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亞迪:2011年公司債券(第二期)2017年付息公告
證券代碼:002594 證券簡稱:比亞迪 公告編號:2017-069 債券代碼:112190 債券簡稱:11亞迪02 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公司債券(第二期)2017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特別提示: 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債券(第二期)(以下簡稱“本期債券”)本次付息的債權登記日為2017年9月22日,凡在2017年9月22日(含)前買入并持有本期債券的投資者享有本次派發的利息;2017年9月22日賣出本期債券的投資者不享有本次派發的利息。 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3年9月23日發行的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債券(第二期)(簡稱“11亞迪02”、“本期債券”、債券代碼112190)至2017年9月22日將期滿4年。根據《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2011年公司債券(第二期)募集說明書》和《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債券(第二期)上市公告書》有關條款的規定,在本期債券的計息期限內,每年付息一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債券基本情況 1、債券名稱: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債券(第二期)。 2、債券簡稱:11亞迪02。 3、債券代碼:112190。 4、發行總額:人民幣30億元。 5、發行價格(每張):人民幣100元。 6、債券期限:本次債券期限為5年期,附第3年末發行人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及投資者回售選擇權。 7、債券利率:本期債券票面利率為6.35%(在本期債券存續期的第3年末,本公司選擇不上調本期債券的票面利率,即本期債券存續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仍維持6.35%不變)。 8、起息日:2013年9月23日。 9、付息日:2014年至2018年每年的9月23日為上一個計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后的第1個交易日);若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回售部分債券的付息日為2014年至2016年每年的9月23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后的第1個交易日)。 10、最新信用評級情況:根據中誠信證券評估有限公司2017年5月25日出具的《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債券(第二期)跟蹤評級報告(2017)》,中誠信證券評估有限公司評定比亞迪主體信用等級為AAA,評級展望穩定,本期債券信用等級為AAA。 11、擔保情況:本期債券無擔保。 12、牽頭主承銷商、債券受托管理人:瑞銀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13、上市時間和地點:本期債券于2013年11月15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 14、登記、托管、委托債券派息、兌付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 15、回售情況:本公司在2016年8月10日、11日、12日進行了本期債券回售登記,根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債券回售申報數據,“11亞迪02”的回售數量為7,000張,回售金額為人民幣744,450.00元(包含利息),剩余托管量為29,993,000張。 二、本次付息方案 1、本付息期票面利率及派息額:按照《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債券(第二期)票面利率公告》,“11亞迪02”的本付息期票面利率為6.35%,派息額(每張)為:人民幣6.35元,每手“11亞迪02”(面值1,000元)派發利息為:人民幣63.50元(含稅。扣稅后個人、證券投資基金債券持有人實際每手派發利息為人民幣50.80元;扣稅后非居民企業(包含QFII、RQFII)債券持有人實際每手派發利息為人民幣57.15元)。 2、本次計息期限:2016年9月23日至2017年9月22日。 3、本次付息登記日:2017年9月22日。 4、本次付息除息日:2017年9月25日。 5、本次付息日:2017年9月25日。 6、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6.35%。 7、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17年9月23日。 三、本次付息對象 本次付息對象為:截止2017年9月22日(該日期為付息登記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全體“11亞迪02”持有人(界定標準請參見本公司的“特別提示”)。 四、本次付息方法 本公司將委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進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2個交易日前,本公司會將本期債券本年度利息足額劃付至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項后,通過資金結算系統將本期債券本期利息劃付給相應的付息網點(由債券持有人指定的證券公司營業部或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認可的其他機構)。 本公司與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的相關協議規定,如本公司未按時足額將債券付息資金劃入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則后續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負責辦理,相關實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關公告為準。 五、關于本次付息對象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一)個人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及其他相關法規、規定,本期債券個人(包括證券投資基金)債券持有者應繳納公司債券個人利息收入所得稅,稅率為利息額的20%。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企業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3]612號)規定,本期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統一由各付息網點在向債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時負責代扣代繳,就地入庫。 (二)非居民企業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暫行辦法》(國稅發[2009]3號)等規定,本次債券非居民企業(包括QFII、RQFII)債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債券利息應繳納10%企業所得稅,由本公司負責代扣代繳。 非居民企業債券持有者如需獲取完稅證明,請于2017年9月30日前(含當日)填寫附件列示的表格傳真至發行人董事會秘書辦公室,并請將原件簽章后寄送至本公司董事會秘書辦公室。 (三)其他債券持有者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 其他債券持有者的債券利息所得稅需自行繳納。 六、咨詢機構 1、發行人: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傳福 辦公地址:深圳市坪山區比亞迪路3009號 聯系人:李黔 電話:0755-8988 8888 傳真:0755-8420 2222 郵政編碼:518118 2、牽頭主承銷商、債券受托管理人:瑞銀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宜蓀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7號英藍國際金融中心12層、15層 聯系人:楊矛 電話:010-5832 8888 傳真:010-5832 8764 郵政編碼:100033 特此公告。 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9月15日 附件: 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辦公室 傳真:0755-84202222 聯系電話:0755-89888888轉 62237 聯系地址:廣東省深圳市坪山區比亞迪路 3009 號六角大樓 郵編:518118 債券持有人信息 中文(如有) 英文 在其居民國(地區)名稱 在中國境內名稱(如有) 在其居民國(地區)地址 國(地區)別 應繳納債券利息所得稅情況 證券賬戶號碼 付息債權登記日收市后 持債數(張) 債券利息(稅前,人民幣 元) 債券利息所得應納稅款 (人民幣元) 聯系人信息 聯系人: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公司名稱及簽章: 傳真: 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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