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爾多斯關于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的公告
A股代碼600295 A股簡稱鄂爾多斯 編號:臨2017-065 B股代碼900936 B股簡稱鄂資B股 內蒙古鄂爾多斯資源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近日公司之下屬控股子公司內蒙古鄂爾多斯電力冶金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氯堿化工分公司(以下簡稱“氯堿分公司”)收到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發改委”)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發改價監告[2017]7 號)。主要內容如下: 國家發改委對氯堿分公司2016年應邀參加“西北氯堿聯合體”會議涉嫌參 與聚氯乙烯樹脂(以下簡稱“PVC”)價格壟斷進行調查,最終認定:氯堿分公司在2016年銷售PVC過程中,涉嫌存在達成并實施價格壟斷協議的違法事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四十六條第一款、第四十九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國家發改委擬對氯堿分公司作出以下處理: 1、責令氯堿分公司立即停止上述違法行為。 2、處以氯堿分公司2016年度PVC產品相關市場銷售額十九億三千七百五十 五萬元百分之一的罰款,計一千九百三十七萬五千五百元。 考慮到公司持有氯堿分公司60%股權,上述處罰對公司的影響金額1,162.53 萬元(1,937.55萬元*60%),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歸屬于公司普通股股東凈資 產的0.16%、歸屬于公司普通股股東凈利潤的4.38%。如處罰最終確定,將會相 應減少公司利潤。 目前氯堿分公司只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對于收到正式處罰書的時間尚存在不確定性。因此罰款擬影響的會計期間也存在不確定性。后續本公司將及時披露進展情況,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內蒙古鄂爾多斯資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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