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云股份:關于變更會計政策的公告
大連智云自動化裝備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代碼 :300097 證券簡稱:智云股份 公告編號:2017-078 大連智云自動化裝備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變更會計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大連智云自動化裝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7年8月28 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第四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變更會計政策的議案》,本次變更公司會計政策為公司根據財政部統一的會計準則要求變更,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具體情況如下: 一、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概述 1、 變更原因 2017年5月10日,財政部頒布了財會 [2017]15號關于印發修訂《企業會 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的通知,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會計準則的頒布或修訂,公司需對原會計政策進行相應變更,并按以上文件規定的起始日開始執行上述會計準則。 2、變更前采取的會計政策 2006年2月15日財政部印發的《財政部關于印發 <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 貨> 等38項具體準則的通知》(財會[2006]3號)中的《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 ―政府補助》。 3、變更后采取的會計政策 財政部關于印發修訂《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的通知(財會 [2017]15號)中的《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 4、 變更日期 《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自2017年6月12日開始執行,對2017 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補助采用未來適用法處理,對2017年1月1日至本準則 大連智云自動化裝備股份有限公司 施行日之間新增的政府補助根據本準則進行調整。 二、本次變更會計政策對公司的影響 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修訂 <企業會計準則第 16 號――政府補助> 的通知》 (財會[2017]15號)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的要求,與 企業日?;顒酉嚓P的政府補助,應當按照經濟業務實質,計入其他收益或沖減相關成本費用。比較數據不調整。故公司將相應政府補助金額從利潤表“營業外收入”項目調整為利潤表“其他收益”項目列報,調減“營業外收入”2017 年半年度發生額50,000.00元,調增“其他收益”2017年半年度發生50,000.00元。該變更不影響公司2017年半年度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除上述外,本次修訂對公司無其他重大影響,也無需追溯調整。 三、董事會關于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合理性說明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修訂及頒布的最新會計準則進行的合理變更,符合相關規定,執行會計準則變更能夠更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不會對公司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 四、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審議情況 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及第四屆監事會第四 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變更會計政策的議案》,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有關規定,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由董事會審議通過即可,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五、獨立董事意見 經核查相關資料,公司獨立董事發表如下獨立意見:本次變更會計政策事項為公司依照財政部最新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第 16 號――政府補助》(財會[2017]15號)對公司會計政策進行相應變更,該變更不會對公司2017年半年度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及現金流量產生重大影響,故不存在損害公司全體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董事會對該議案的審議和表決程序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其決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全體獨立董事同意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六、監事會審核意見 大連智云自動化裝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針對財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 府補助》(財會[2017]15號)相應變更公司會計政策,符合公司實際情況及政策 要求,變更后的會計政策能夠更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不會對公司2017年半年度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及現金流量產生影響。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審議程序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的相關規定,監事會全體監事同意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七、備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決議; 2、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 3、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四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大連智云自動化裝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8月28日 企業會計準則第> 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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