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寶安: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證券代碼:000009 證券簡稱:中國寶安 公告編號:2017-046 中國寶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中國寶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召開了 第十三屆董事局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同意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以下簡稱“財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發布的《關于印發修訂 <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 的通知》(財會〔2017〕15 號)的要求,對公司會計政策進行變更。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一、變更情況概述 1、變更日期:2017年6月12日 2、變更原因: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修訂 <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 補助> 的通知》(財會〔2017〕15號)的要求,公司對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 府補助采用未來適用法處理,對2017年1月1日至上述會計準則施行日之間新 增的政府補助根據上述會計準則進行調整。 3、變更前采用的會計政策:財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發的《財政部關 于印發〈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等38項具體準則的通知》(財會〔2006〕 3號)中的《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 4、變更后采用的會計政策:財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頒布的修訂后的《企 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財會〔2017〕15號)。 二、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根據財政部新修訂的《企業會計準則第 16 號――政府補助》(財會 〔2017〕15 號)的規定,按照未來適用法對各類政府補助的核算重新歸類予以 確認,并結合財務報表的列報予以調整,即在利潤表中增加“其他收益”項目,用于確認和歸集與日?;顒佑嘘P的政府補助,從利潤表“營業外收入”項目調整為利潤表“其他收益”項目列報,該變更僅對財務報表項目列示產生影響,對公司2017年度以前及2017年半年度財務報告股東權益和凈利潤不會產生重大影響。 此次會計政策的變更采用未來適用法,無需對公司最近兩年已披露的年度財務報告進行追溯調整,也不會導致公司已披露的報告年度出現盈虧性質的改變。 三、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履行的審議程序 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召開了第十三屆董事局第十二次會議及第九屆監事 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根據有關規定,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四、董事局關于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合理性的說明 公司董事局認為: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修訂及頒布的最新會計準則進行的合理變更,符合相關規定和公司實際情況,執行會計政策變更能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不會對公司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五、獨立董事對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認為:公司依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財會 〔2017〕15 號)的要求,對公司會計政策進行相應變更,符合財政部、中國證 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執行變更后的會計政策能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2017年度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不會對公司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已履行相關審議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六、監事會對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意見 公司監事會認為:公司依據《企業會計準則第 16 號――政府補助》(財會 〔2017〕15 號)的要求,對公司原會計政策及相關會計科目進行變更,符合相 關規定和公司實際情況,其決策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特此公告 中國寶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日 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 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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