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礦業:2016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股票代碼:000762 股票簡稱:西藏礦業 編號:2017-013 西藏礦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東大會未出現否決議案的情形。 本次股東大會未涉及變更前次股東大會決議的情形。 二、會議召開的情況 1.召開時間: (1)現場會議時間:2017年4月19日14:30。 (2)網絡投票時間:2017年4月18日-4月19日,其中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投票的時間為2017年4月19日9:30-11:30,13:00-15:00;通過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投票的時間為2017年4月18日15:00至4月19日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2.召開地點:西藏礦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公司”),公司所在地西藏自治區拉薩市中和國際城金珠二路8號公司辦公樓四樓會議室。 3.召開方式:本次股東大會采用現場表決與網絡投票相結合方式召開。 4.召集人:西藏礦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5.主持人:董事長戴揚先生 6.會議召開的合法、合規性 本次會議的召集與召開經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四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三、會議的出席情況 1、以股權登記日2017年4月12日(下午)15:00 交易結束后,在中國證券登 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并辦理了出席會議登記手續,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表共21人,代表有表決權股份共計135,670,203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6.0494%。其中: (1)參加現場投票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計3人,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共計115,789,688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2.2322%; (2)參加網絡投票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計18人,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共計19,880,515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3.8172%。 中小股東出席的總體情況: 通過現場和網絡投票的中小股東19人,代表股份20,172,215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3.8732%。其中:通過現場投票的股東1人,代表股份291,700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560%。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18人,代表股份19,880,515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3.8172%。 2、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公司聘請的見證律師出席了會議。 四、提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按照《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議事規則》等的規定,本次會議共審議通過了10項議案,其中有9項議案均以普通議案表決通過,1項特別決議的議案獲得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3以上通過。各議案的具體表決結果如下: 1、審議公司董事會二○一六年度工作報告。 ①總體表決情況: 同意125,960,149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2.8429%; 反對9,710,054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7.1571% ;棄權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 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000%。 ②中小股東表決情況: 同意10,462,161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51.8642%;反對9,710,054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 總數的48.1358%;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本次會 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00%。 ③表決結果:提案獲得通過。 2 、審議公司監事會二○一六年度工作報告。 ①總體表決情況: 同意132,628,866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7.7583%; 反對 2,663,937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1.9635%;棄權 37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377,400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 權股份總數的0.2782%。 ②中小股東表決情況: 同意17,130,878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84.9231%;反對2,663,937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 總數的13.2060%;棄權37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377,400股),占 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8709%。 ③表決結果:提案獲得通過。 3、審議公司二○一六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①總體表決情況: 同意134,167,066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8.8921%; 反對632,987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4666%;棄權870,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377,400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 數的 0.6414%。 ②中小股東表決情況: 同意18,669,078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92.5485%;反對632,987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 數的3.1379%;棄權870,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377,400股),占出 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4.3136%。 ③表決結果:提案獲得通過。 4、審議公司二○一六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① 總體表決情況: 同意124,421,949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1.7091%; 反對11,248,254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8.2909%;棄權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 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000%。 ② 中小股東表決情況: 同意 8,923,961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44.2389%;反對 11,248,254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 份總數的55.7611%;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本次 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00%。 ③表決結果:提案獲得通過。 5、審議公司二○一六年度報告及摘要。 ①總體表決情況: 同意133,875,366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8.6771%; 反對 632,987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4666%;棄權 1,161,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669,100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 決權股份總數的 0.8564%。 ②中小股東表決情況: 同意18,377,378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91.1024%;反對632,987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 數的 3.1379%;棄權1,161,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669,100股),占 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5.7597%。 ③表決結果:提案獲得通過。 6、審議關于聘任公司二○一七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 ①總體表決情況: 同意134,167,066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8.8921%; 反對632,987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4666%;棄權870,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377,400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 數的 0.6414%。 ②中小股東表決情況: 同意18,669,078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92.5485%;反對632,987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 數的3.1379%;棄權870,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377,400股),占出 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4.3136%。 ③表決結果:提案獲得通過。 7、審議公司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 ①總體表決情況: 同意134,167,066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8.8921%; 反對632,987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4666%;棄權870,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377,400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 數的 0.6414%。 ②中小股東表決情況: 同意18,669,078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92.5485%;反對632,987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 數的3.1379%;棄權870,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377,400股),占出 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4.3136%。 ③表決結果:提案獲得通過。 8、審議關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條款的議案(該議案為特別議案,須經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①總體表決情況: 同意133,875,366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8.6771%;反對924,687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6816%;棄權870,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377,400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6414%。 ②中小股東表決情況: 同意18,377,378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1.1024%;反對924,687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4.5840%;棄權870,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377,400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4.3136%。 ③表決結果:同意股數達到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提案獲得通過。 9、審議關于修改《公司股東大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款的議案。 ①總體表決情況: 同意134,167,066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8.8921%; 反對632,987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4666%;棄權870,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377,400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 數的 0.6414%。 ②中小股東表決情況: 同意18,669,078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92.5485%;反對632,987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 數的3.1379%;棄權870,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377,400股),占出 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4.3136%。 ③表決結果:提案獲得通過。 10、審議公司未來三年(2017-2019年)股東回報規劃。 ① 總體表決情況: 同意124,421,949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1.7091%; 反對11,248,254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8.2909%;棄權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 0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0000%。 ② 中小股東表決情況: 同意 8,923,961 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44.2389%;反對11,248,254股,占出席本次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 總數的55.7611%%;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本次 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00%。 ③表決結果:提案獲得通過。 五、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1.律師事務所名稱:北京國楓(深圳)律師事務所 2.律師姓名:李威、漆小川 3.結論性意見: 公司本次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的程序、出席本次大會的人員和召集人資格、大會的表決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的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六、備查文件 1、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確認并加蓋董事會印章的股東大會決議; 2、北京國楓(深圳)律師事務所為本次股東大會出具的《關于西藏礦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西藏礦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一七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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