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139:西部資源關于涉及仲裁進展的公告
證券代碼:600139 股票簡稱:西部資源 公告編號:臨2017-043號 四川西部資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涉及仲裁進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況及進展情況 (一)重慶恒通客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恒通客車”)案件 2014年5月20日,四川西部資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西部資源” 或“公司”)與重慶城市交通開發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開投集團”)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受讓其持有的恒通客車59%的股權,2014年12月31日,恒通客車完成股權轉讓工商變更登記,本次股權轉讓交易全部完成。 2016年12月以來,恒通客車分別收到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下發的《財政 部行政處罰決定書》(財監[2016]64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下 發的《工業和信息化部行政處罰決定書》(工信裝罰[2017]014號),上述行政 處罰所涉及的違法事項發生于股權轉讓交易全部完成前,因此本次財政部和工信部對恒通客車的行政處罰實際上是由被申請人開投集團的行為所導致。為此,公司向重慶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要求被申請人開投集團承擔恒通客車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間的過渡期損益人民幣14,592.50萬元并向恒通客車支付;向申請人返還股權轉讓價款人民幣 7,334.821 萬元并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6,500 萬元;向申請人賠償因其違約行為造成的直接損失共計人民幣13,848.896萬元;支付本案的律師費并承擔仲裁費用。 具體情況詳見2017年5月24日公司臨2017-031號《涉及仲裁的公告》。 2、進展情況 近日,重慶仲裁委員會第一次開庭審理了此案,尚未作出裁決,本案正在審理過程中。 (二)重慶市交通設備融資租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交通租賃”)案件 2014年5月20日,公司與開投集團、重慶市交通融資擔保有限公司、重慶 重客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受讓其合計持有的交通租賃 57.55%的股權,2014年12月31日,交通租賃完成股權轉讓工商變更登記,本 次股權轉讓交易全部完成。 根據《股權轉讓協議》條款,西部資源應有能力在本次股權轉讓完成后,將交通租賃做大做強,并承諾:本次股權轉讓完成后的前五個會計年度內,保證交通租賃每年實現不低于人民幣 3.5 億元的可分配凈利潤。如未完成,西部資源應采取各種措施確保交通租賃原股東(指屆時依舊持有股權的原股東)按其持股比例取得與前述凈利潤對應的資金回報。 公司認為,上述條款系對開投集團的保底收益,損害了公司及交通租賃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并向重慶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要求確認《股權轉讓協議》第5.2.5 項及相關協議中涉及的保底條款為無效條款;變更《股權轉讓協議》第5.2.5項及相關協議中利潤分配條款的內容為,按照交通租賃實際經營狀況分配凈利潤;本案的仲裁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 具體情況詳見2017年5月24日公司臨2017-031號《涉及仲裁的公告》。 2、進展情況 本案受理后,公司與開投集團就交通租賃的相關事宜進行了溝通,為促進友好協商解決,公司向重慶仲裁委員會提出撤訴申請,并已收到重慶仲裁委員會《決定書》,同意公司撤回本案仲裁申請。 截至目前,公司仍就交通租賃的相關事宜與開投集團等各方積極協商中。 二、本次仲裁事項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影響 鑒于重慶仲裁委員會尚未對案件作出裁決,目前暫無法判斷該案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實際產生的影響;同時,公司仍就交通租賃的相關事宜與開投集團等各方積極協商中,若最終未能達成一致意見,公司將按照相關約定,向交通租賃原股東支付業績承諾補償款。 公司將積極推進相關工作,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并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根據上述案件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四川西部資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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