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杉股份九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600884 證券簡稱:杉杉股份 公告編號:臨2017-063 寧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九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一)寧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杉杉股份”)九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寧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二)本次董事會會議于2017年9月6日以書面形式發出會議通知。 (三)本次董事會會議于2017年9月11日以通訊表決方式召開。 (四)本次董事會會議應出席董事9名,實際出席董事9名,無缺席會議 的董事。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會議審議并表決通過如下議案: (一)《寧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務融資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全文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 為建立健全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提高公司信息披露水平和信息披露的規范性,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公司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以及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2012)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信息披露規則》等自律規則,特制定《寧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務融資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寧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寧波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相關問題的整改報告》。 (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全文詳見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 寧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2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寧 波監管局下發的《關于對寧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監管措施的決定》([2017]19號)(以下簡稱“《決定書》”),并于2017年8月24日披露了《杉杉股份關于公司及公司股東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寧波監管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的公告》(臨2017-061)。收到《決定書》后,公司高度重視,針對《決定書》中存在的問題召開整改專題會議,對照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章程》等規章制度的規定和要求,對整改涉及的問題進行逐項梳理和核查分析,制定了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落實整改措施和預計完成時間,形成了《關于寧波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相關問題的整改報告》。 特此公告。 寧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七年九月十一日 報備文件: 《寧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九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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