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鋒鋰業:獨立董事關于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江西贛鋒鋰業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關于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法律、法規及《江西贛鋒鋰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制度》、《江西贛鋒鋰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作為江西贛鋒鋰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的獨立董事,我們對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相關議案進行了認真核查和了解,基于獨立、客觀、公正的判斷立場,就公司本次調整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方案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公司本次調整發行規模及募集資金用途是根據公司財務狀況和投資計劃做出的合理調整。公司調整后的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方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公司審議本次調整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方案相關事項的董事會召開程序、表決程序符合法律、法規以及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表決結果合法、有效,不存在損害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我們同意公司調整本次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方案。 (以下無正文) 江西贛鋒鋰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簽署頁) 郭華平 黃華生 劉 駿 201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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