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獨立董事《關于關聯擔保的議案》的獨立意見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關于關聯擔保的議案》的獨立意見 依據《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本著勤勉盡責的態度,客觀公正的原則,作為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公司)之獨立董事,我們對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三十九次臨時會議審議的《關于關聯擔保的議案》進行了審閱,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公司獨立董事認為: 公司為合資公司融資提供擔保支持,是為了合資公司經營發展需要進行的,有助于合資公司業務順利開展,符合公司及公司股東整體利益。本次擔保涉及關聯交易,公司董事會審議及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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