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力股份第七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決議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代碼:600346 證券簡稱:恒力股份 公告編號:2017-100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七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以下簡稱“本次會議”)于2017年9月22日以電子郵件、電話方式發出通知。會議于2017年9月27日以現場結合通訊方式召開。會議由監事會主席王衛明先生主持。本次會議應出席監事3人,實際出席監事3人。本次會議的召開和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 出席會議的監事認真審議并通過了以下議案: 一、《關于豁免實際控制人陳建華、范紅衛夫婦及控股股東恒力集團有限公司履行有關承諾事項的議案》 為完成上市公司產業鏈上游的延伸,形成“芳烴―精對苯二甲酸(PTA)―聚酯―民用絲及工業絲”的完整產業鏈,提高上市公司主營業務能力的穩定性,同時消除上市公司與恒力石化及恒力煉化之間現有的或潛在的關聯交易,增強上市公司獨立性,根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4號――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股東、關聯方、收購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諾及履行》的相關規定,公司監事會審議了《關于豁免實際控制人陳建華、范紅衛夫婦及控股股東恒力集團有限公司履行有關承諾事項的議案》(詳見公司同日發布的公告2017-098)。 監事會認為: 1、本次關于豁免實際控制人陳建華、范紅衛夫婦及控股股東恒力集團有限公司履行有關承諾事項的審議、決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2、本次豁免實際控制人陳建華、范紅衛夫婦及控股股東恒力集團有限公司履行有關承諾事項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4號――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股東、關聯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方、收購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諾及履行》的相關規定,有利于維護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 3、同意該議案并同意董事會將此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關聯監事劉雪芬回避表決,由其他非關聯監事表決。 表決結果:同意2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本項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特此公告。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1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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