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明珠:關于職工代表監事辭職暨補選職工代表監事的公告
1 證券代碼: 002108 證券簡稱:滄州明珠 公告編號: 2017-050 滄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職工代表監事辭職暨補選職工代表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 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滄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六屆監事會近期收到職 工代表監事付洪艷女士遞交的書面辭職報告,付洪艷女士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 公司第六屆監事會職工代表監事職務。付洪艷女士辭去職工代表監事職務后,將 不在公司任職。截止本公告發布之日,付洪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及監事 會向付洪艷女士在擔任公司職工代表監事期間勤勉盡職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 定,由于付洪艷女士的辭職將導致公司監事會人數低于法定最低人數,其辭職申 請將在公司召開職工代表大會補選職工代表監事后方能生效。在辭職申請尚未生 效之前,其仍將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繼續履行職責。 為保證公司監事會的正常運作,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召開了 2017 年第 一次職工代表大會,經與會的職工代表審議通過,選舉孫召良先生(簡歷見附件) 為公司第六屆監事會職工代表監事,任期至公司第六屆監事會屆滿。 孫召良先生原為公司公司第五屆監事會職工代表監事, 2016 年 7 月 8 日公 司監事會換屆后沒有連任職工代表監事。此次當選公司第六屆監事會職工代表監 事距上次離任不滿三年。孫召良在擔任公司職工代表監事期間以及離任后沒有買 賣本公司股票的情況。 上述職工代表監事選舉和任職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要求,公司最近兩年內曾擔任過公司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 的監事人數未超過公司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單一股東提名的監事未超過公司監 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2 特此公告。 滄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17 年 8 月 25 日 3 附件: 滄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屆監事會職工代表監事簡歷 孫召良先生,中國籍, 1975 年生,本科學歷,歷任滄州東鴻包裝材料有限 公司綜合管理部部長、市場經營部部長、 總經理助理,公司監事?,F任公司薄膜 事業部總經理、商務部部長,滄州東鴻包裝材料有限公司和滄州東鴻制膜科技有 限公司執行董事、總經理。 孫召良先生與公司董事、監事、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 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之間無關聯關系。至今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最近五年孫召良先生除在滄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任監事、在滄州東鴻包 裝材料有限公司和滄州東鴻制膜科技有限公司任執行董事、總經理職務外,未在 公司以及其他機構擔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有《公司法》、《公司章 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監事的情形,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 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經查詢最高人民法院網,孫召良先生不屬于“失信被執行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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