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眾和: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002070 證券簡稱:*ST眾和 公告編號:2017-072 福建眾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未出現否決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東大會未涉及變更以往股東大會已通過的決議。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1.會議召開情況 公司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通知于2017年8月9日發布。本次股東大會采 取現場表決與網絡表決相結合的方式進行?,F場會議于 2017年8月 25日下午14:30 在莆田市秀嶼區笏石工業園福建眾和紡織有限公司1樓會議室召開;網絡投票時間 為2017年 8月24日-2017年8月25日,其中,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 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7年8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 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7年8月24日15:00至2017 年8月25日15:00期間的任何時間。 本次股東大會由公司董事會召集,公司董事長許建成因個人原因未能主持本次會議,經半數以上董事推舉,由董事詹金明主持。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2.會議出席情況 出席現場會議和參加網絡投票的股東(含股東代理人)共 152 人,代表股份 151,100,206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比例為23.7856%。其中:(1) 出席現 場會議的股東(含股東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136,163,108股,占公司有表決 權股份總數的比例為21.4343%;(2)根據深圳證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會議網絡投票 結束后提供給公司的網絡投票統計結果,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 147 人,代表股份 14,937,098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2.3513%。 本次股東大會由公司董事會召集,公司董事長許建成先生因個人原因未能主持本次股東會,經半數以上董事推舉,由董事詹金明先生主持本次會議。公司部分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出席了會議;北京德恒(昆明)律師事務所王曉東律師、劉婷律師出席本次股東大會進行見證,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 二、提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無否決和修改議案的情況,也無新議案提交表決。大會采用記名方式進行現場和網絡投票表決,審議并通過如下議案: 1、審議通過了《關于繼續籌劃重大資產重組暨申請股票繼續停牌的議案》,表決結果為:同意141,787,908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3.8370%;反對65,50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433%;棄權9,246,7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9,223,418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1196%。 其中,出席本次會議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東表決情況為: 同意 6,086,901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39.5274%;反對65,5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 東所持股份的0.4253%;棄權9,246,7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9,223,418股), 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60.0473%。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本次股東大會由北京德恒(昆明)律師事務所王曉東律師、劉婷律師出席見證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法律意見書》認為:貴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出席會議的股東資格、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均符合法律、法規及貴公司章程的規定,所通過的決議合法、有效。 【法律意見書全文詳見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網站(http://www.cninfo.com.cn)】四、備查文件 1、公司 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北京德恒(昆明)律師事務所出具的關于公司 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 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福建眾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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