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華創:關于重大資產重組標的公司土地使用權及技術性無形資產組減值測試評估結果的說明
關于重大資產重組標的公司土地使用權 及技術性無形資產組減值測試 評估結果的說明 根據北京亞超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于2015年12月30日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北京亞超評報字[2015]第A196號),對標的公司北方華創微電子位于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54號街區,土地使用證號為[開有限國用(2006)第53號]的土地使用權采用市場比較法進行了評估,截至評估基準日2015年11月30日,評估值為17,638.53萬元;對投資轉入的非專利技術、專利技術、專利申請(已受理尚未授權的專利技術)和軟件著作權等技術性無形資產(以下簡稱“技術性無形資產組”)采用收益法進行了評估,評估值為7,613.53萬元。 根據中國證監會的監管政策,為了更好地保護上市公司公眾股東利益,公司與相關交易對方北京電控、圓合公司、七星集團、微電子所簽訂附生效條件的《盈利預測補償協議之補充協議(二)》,約定:就標的公司上述土地使用權在2016年末、2017年末和2018年末(以下簡稱“土地使用權價值承諾期各期末”)的評估價值可能出現不足17,638.53萬元的情況,相關交易對方做出可行的補償安排。上市公司應在土地使用權價值承諾期各期末聘請經交易雙方共同認可的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或評估機構對北方華創微電子上述土地使用權進行減值測試并出具《減值測試報告》;在業績承諾期屆滿時,上市公司聘請經交易雙方共同認可的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或評估機構對北方微電子上述技術性無形資產組進行減值測試并出具《減值測試報告》。 2019年4月12日,北京亞超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出具了《北京北方華創微電子裝備有限公司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和技術性無形資產組減值測試項目資產評估報告》(北京亞超評報字[2019]第A124號),報告中對上述土地使用權和技術性無形資產組相關評估情況如下: 一、評估目的: 根據北方華創2016年重大資產重組時所作出業績承諾和北京七星華創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現更名為北方華創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記錄,1、“在業績承諾期屆滿時,上市公司將聘請經交易雙方共同認可的 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或評估機構對北方微電子技術性無形資產組進行減值測試并出具《減值測試報告》,進行前述期末減值測試時技術性無形資產組的資產范圍應與本次交易評估時的資產范圍完全一致,不考慮本次交易后北方微電子新增無形資產的情況?!?、“在2016年、2017年和2018年的各會計年度結束時,上市公司將聘請經交易雙方共同認可的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或評估機構對北方微電子上述土地使用權進行減值測試并出具《減值測試報告》,進行前述期末減值測試時土地使用權的資產范圍應與本次交易評估時的資產范圍完全一致,不考慮本次交易后北方微電子新增土地使用權的情況。如根據減值測試結果北方微電子上述土地使用權存在減值額的,交易對方將依據減值測試結果對上市公司進行補償?!? 本次評估目的是北方華創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擬對北京北方華創微電子裝備有限公司無形資產-技術性無形資產組及土地使用權進行減值測試,為財務報告進行資產減值測試提供價值參考依據。 二、評估對象和評估范圍: 評估對象是北京北方華創微電子裝備有限公司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和技術性無形資產組,評估范圍是北京北方華創微電子裝備有限公司申報的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和技術性無形資產組(與北方華創2016年重大資產重組交易評估時的資產范圍完全一致),截止本次評估基準日2018年12月31日無形資產賬面值2,530.67萬元。 三、價值類型:市場價值。 四、評估基準日:2018年12月31日。 五、評估方法:市場法、收益法。 六、評估結果: 北京北方華創微電子裝備有限公司在評估基準日2018年12月31日持續經營的前提下,納入評估范圍的資產賬面值2,530.67萬元。 采用市場法評估,北京北方華創微電子裝備有限公司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土地面積為103,603.70平方米)的評估值為19,604.30萬元。與2015年11月30日為基準日的評估值17,638.53萬元相比增加了1,965.77萬元。 采用收益法評估,北京北方華創微電子裝備有限公司技術性無形資產組的評 估值為10,353.41萬元。與2015年11月30日為基準日的評估值7,613.53萬元相比增加了2,739.87萬元。 綜上,上述土地使用權及技術性無形資產組的價值在2018年未發生減值,符合之前的承諾。 北方華創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張勁松 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李延輝 會計機構負責人:龐海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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