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為促進汽車消費,將在新能源汽車購置、貨車以舊換新、二手車銷售三個方面予以政策支持及財政獎勵。其中,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和免征購置稅政策將再延長兩年。
原定將于2020年年底退出的新能源汽車財政補貼,為何要再延長2年?除了疫情因素影響,政府延長新能源汽車財政補貼還有哪些現實考慮?在4月9日召開的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新聞發布會上,財政部經濟建設司司長孫光奇就相關問題進行了解答。
孫光奇介紹,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中央財政從2009年起對新能源汽車購置給予補貼,從2014年9月1日開始免征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這兩項政策計劃將于今年年底到期。在相關政策和各方努力下,中國新能源汽車產業從無到有逐步壯大,已經連續五年產銷量居全球第一位。針對產業發展還存在的一些問題,為了促進汽車消費,今年3月31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將今年年底到期的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和免征車輛購置稅這兩項優惠政策延長兩年,主要是基于以下幾方面考慮:
一是助力解決問題,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我國新能源產業起步早,開局好,發展快,但當前存在一些現實的困難,主要表現在新能源汽車制造成本還比較高,難以與傳統燃油車競爭,需要繼續給予政策支持,鞏固和擴大來之不易的發展成果。
二是順應發展趨勢,提高綜合競爭能力。從國際汽車產業發展趨勢看,電動化是汽車產業轉型升級的方向。歐美等汽車產業發達國家都在加大對新能源汽車的支持力度,在此情況下,有必要延續對新能源汽車的財稅政策支持,保持產業良好發展勢頭,提升產業競爭力。
三是對沖疫情的影響,促進汽車消費。新冠肺炎疫情對新能源汽車市場沖擊是比較大的,今年1-2月份新能源汽車產銷量同比分別下降了63.8%和59.5%,延長優惠支持政策,有助于拉動汽車市場消費,對沖疫情影響。同時,也有利于支持相關行業和企業加快復工復產。
孫光奇指出,下一步,財政部將會同有關部門,抓緊按程序出臺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相關政策調整的具體措施,穩定市場預期,為釋放汽車消費需求創造良好的條件。